討論串[新聞] 台南法院外撞死律師及妻子 更審勘驗關鍵15分鐘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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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法官也是這麼說的. 撞死律師 就是罪該萬死 完全符合兩個公約的罪大惡極. 記住 法律人之前 人人平等. (二)死刑存廢是一種選擇,這種選擇有其社會文化、群體價值. 甚至歷史背景因素,並非單純經由法學概念之推導或演算. 即可得出標準答案。本院認為在民主國家中,對於不法犯. 行是否選擇將死刑列為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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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子女的未來考量吧,以下.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42064. 台南高分院裁定指出,依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精神,應維護兒童最佳利益。侯廷昌於是組織「跨科學人員」團隊,由副教授李執中、臨床心理師蘇淑貞、張嘉紋、社工師李姿佳組成,訪談洪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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