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黃國昌傻眼了:橋梁檢測資料涉著作權保護 無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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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文義╱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黃國昌傻眼了:橋梁檢測資料涉著作權保護 無法提供?. 4.完整新聞內文:. 宜蘭南方澳跨港大橋斷橋事件,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窮追猛打,但索取檢測資料似乎困難. 重重,黃國昌稍早臉書指出,攸關人命的橋梁檢測資料,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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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官沒說錯. 依照著作權法. 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但是黃國昌可以提出同樣著作權法. 第 44 條. 中央或地方機關,因立法或行政目的所需,認有必要將他人著作列為內部. 參考資料時,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之著作。但依該著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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