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同婚修法政院:18歲登記、6等親內不得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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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7推 4噓 42→)留言5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ifaka時間8年前 (2017/06/15 11: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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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大法官的真是好笑. 你以為以前沒有人提出釋憲希望六等親表兄弟姊妹結婚?. 大法官都直接不受理的. 還大言不慚說台灣沒有人有這個需求. 上網搜搜一堆六等親表兄弟姊妹不能結婚的悲劇. 甚至為此移民到日本 美國等可以結婚的國家. 六等親走在路上根本都陌生人了還倫常. 大法官這麼講倫常 還讓嚴重違反倫常
(還有204個字)

推噓24(33推 9噓 162→)留言20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SAM1時間8年前 (2017/06/15 00: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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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很明顯的自打嘴巴吧. 既然都講了六親等不能結婚是以生育為目的發展出來的限制. 那憑甚麼拿去限制無法生育的同性婚姻. 這個再去釋憲一次 大概又是違憲.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76.22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

推噓5(12推 7噓 33→)留言5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mart032679時間8年前 (2017/06/14 19:07),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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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修法政院定調18歲可登記、6等親內不得結婚. 來源:https://goo.gl/SxaGgW. 圖:https://goo.gl/tJA68g. 行政院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14日舉行第2次會議,討論《民法》親屬編的婚姻保障事項,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在會上表示,未來同性婚姻結婚年齡,不論男同
(還有74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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