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對象曾嫖妓該繼續交往嗎? 網友都這麼說
共 38 篇文章
內容預覽:
很正常呀 這本來就是動物的本能. 動物求偶 雄性都會展現自己的優良基因 如武力強大 外貌美艷. 讓雌性有把基因和雄性優等基因延續下去的欲望. 對人類來說經過不斷進化 男性用財力展現雄性的優勢. 讓女性有擇優的想像 這就是達文西的進化論呀. 有什麼好鞭的. --. 因為離心臟最近 制服可是伴隨整個高中
(還有24個字)
內容預覽:
U 突破盲點。. 難怪有人說妓女的最高等級叫名媛。. 去嫖名媛大家說好棒棒,多個老闆還搶著去美國認女兒。. 好像沒人說髒阿。那個什麼妮的. 但花3k去嫖,這就很低俗了,跟路邊吃有蒼蠅的滷肉飯一樣. 天阿,原來同一件事情髒不髒,是看價錢的阿. 價錢夠高就高尚了,. 女孩們以嫖的價錢高低論斷噁不噁心,令
(還有32個字)
內容預覽:
雖然是鳥新聞 但是我認真回一下好了其實只是能不能接受只是個人問題這有什麼好報的?!有人能接受嫖妓 有人不能有人能接受女生援交/賣春過 有人不能有人能接受處男 有人不能有人能接受處女 有人不能說實在的男女平權走了這麼多年 越走越歪性工作者是應該要合法 並設專區 這樣才有相關的法條和健保去保護他們物化女
(還有537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