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爆卦] 在台灣戴帽子戴口罩可以被合理懷疑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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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y?重點在於應給出說明why?. 其實這回函內容就是標準官腔。對於根本被敷衍的官腔,除非檢調機關願意介入查辦員警侵犯人權的犯罪行為,不然聽官腔就飽了。比如說韓國瑜就是發公開信說「某議員的質詢不合乎規定,所以本市長依據規定不必給予回覆」。. 掌權者可以叩議員一個「質詢不合乎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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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上級機關的好處呢. 大概就是回的比較快. 官方回覆如下圖. http://i.imgur.com/5surwPM.jpg. 文字如下. 您於108年5月14日致新北市政府人民陳情案件(案號:XXX)電子郵件,市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府警察局中和分局查處說明如下一、您陳指員警疑似有不當盤查一節,經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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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被盤查也是拒絕,搞了很久最後在警車上被問為什麼要拒絕. 我就跟開車的小隊長講起這個新聞,然後小隊長說盤查檢察官的就是他. 據他的說法是檢察官罵他三字經啦,事後還登門跟他道歉. 真假我是不知道也不想推論啦,不過依他們盤查的態度我也是很想罵三字經. 只是怕被依妨害公務上銬逮捕啦。. 依警職法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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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本來就是很難去吵一個答案啦. 大概幾十年前在美國就發生過一個案例. 一個警察晚上在街頭看到所謂的可疑人物,連盤查都沒有,直接開槍. 不但沒有受到苛責,還被嘉獎,因此錄取了最高階組織的職位. 而那個所謂的可疑人物. 只是一個小女孩拿著量子力學在路上走. 就因為拿著一本她年齡不可能懂的書就被當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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