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大屠殺釀50死…廢死紐西蘭人民後悔 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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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以預防的角度. 但是觀點有點不一樣. 我認為將殺人犯處以死刑或永久與社會隔離. 是一種加強社會安全的手段. 舉個極端例子. 10個人遇難漂流到一個勉強能維持10人生存資源有限的小島上. 其中有一個腦子有問題,到了這小島更嚴重. 三不五時發作起來就會把其他人當做要爆頭才能殺死的殭屍. 有天這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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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慰藉心靈. 錯了嗎?. 我們就是人類. 人類本來就不只有理性 還有感性的部分. 如果要追求絕對的理性. 那法庭上擺的應該是台電腦 而不是人. 思想上沒有兩樣. 但事實上讓國家公權力經過審判並執行死刑. 代表我們還尊重法律給他的權利. 跟私刑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其實你這跟死刑也差不多. 不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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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台灣的廢死有幾個問題:. 我說過,在台灣,廢死的主流是兩個白癡流派,"教化派"跟"世界潮流派",. 這兩派理論都是白癡,偏偏台灣的廢死人又都信奉這種白癡理念.... 教化派的主張是,"不管殺幾個人都可以教化",. 他們甚至還罵被害者家屬說,. "被害人家屬要求償命的態度,只會給社會帶來負面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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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支持自由刑的理由是"我希望他被關". 那這個又怎麼說?. 希望人犯付出甚麼樣的代價. 是報償性的概念. 但還是必須要經過正式的法律裁判與程序. 定讞之後才能執行. 跟私刑又有甚麼關聯?. 私刑還有管法律裁判嗎?. 我舉個狀況來比較. 一邊是三審定讞,經過非常上訴後死刑確定執行. 一邊是私下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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