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快訊》管中閔違法兼職 遭監院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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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彈劾管中閔 馬英九任內提名監委投贊成票. 「監察院今天召開彈劾管中閔審查會議,採記名投票方式,以7比4通過彈劾,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監委陳師孟、田秋堇、方萬富、林盛豐、瓦歷斯.貝林、張武修、楊芳婉投贊成票,其中方萬富是前總統馬英九所提名的監委;投下反對票的王美玉、劉德勳、章仁香、江明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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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記者會講得很清楚啊. 管中閔是匿名寫社論,並不計件數每月收取經常性薪資五萬元,壹週刊預扣稅金5000元. 這都不算違法兼職了,那怎樣才算違法兼職啊??. 投反對票的監委才是不適任監委吧. 還一堆統畜在罵人東廠勒,幹你娘違法就違法,靠北三小= =. --. ▲ 好人你幫幫人民的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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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您要表達的是. 這11名監察委員都是蔡英文提名的嗎?. 這樣的寫法跟某些製造業的有異曲同工之妙. 幫你補上參與表決的監委新聞. https://reurl.cc/QbAjq. 監察院今天中午通過,對現任台大校長管中閔在過去擔任國發會主委期間,替週刊撰寫社論提出彈劾,認定他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這項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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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那公務員可以在報紙雜誌投稿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嗎?. 司法院院字第2508號解釋:公務員在報紙雜誌投稿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或編輯研究. 學術之雜誌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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