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公投位階高於憲法? 下福盟遭司法院猛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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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這樣多廢話 還甚法學原理哩. 東方人從頭到尾都覺得法律是參考用. 連"憲"這字 意思都是”給人看的法律”. 《唐韻》《集韻》《韻會》許建切,音獻。懸法示人曰憲。. 憲 : 告示予眾人之法(沒說要執行喔). 既然民族性就是覺得法律為參考用. 那公投位階比"給人看之法"來得高 一點都不怪 合理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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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萌萌會一直出來鬧?原因很簡單,三個字「贏不起」。這不是說笑的,他們是真的沒預料到會贏成這樣,開到一半發現贏了以後還想要「更多」,才會有現在這個鬧劇。. 來看一下他們的兩個主文:. 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第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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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你的文補幾個字. ??什麼叫自我解讀??. 大法官的工作就是解釋法律條文有無違憲. 說白點就是解釋你的民意(法律條文)有沒有跟最高價值的民意(憲法)抵觸啦. 憲法的最高價值其中一個就是人權保障啦. 如若對憲法的人權保障有意見. 歡迎下次辦個修憲公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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