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愛滋病患看病時需告知應該不違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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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這要分兩種情況 1.立即有生命危險 2.沒有生命危險. 憲法保障的是 如果愛滋病人有立即危及生命 不論是告不告知. 醫護人員都必須要進行對應的治療 基本上所有的醫護對這部分沒有意見. 現在的問題是在 不嚴重的病人. 例如說蛀牙洗牙 簡單的四肢骨折以及ㄧ些無立即危險的手術. 實際這些洗牙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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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以下理性討論分析,勿戰以及仇恨言論. 憲法第22條規定之概括基本權包括隱私權,也就是愛滋病患者主張的權利. 釋字603號對隱私權之侵害採中度審查標準,本文亦採之. 惟愛滋病患看病時為隱私權而不告知醫師其病症,會使醫護人員處於高度感染風險,可能侵害醫護人員之生命權,此為基本權利之衝突. 憲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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