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遲到2分鐘罰300元還被酸 「台灣人奴性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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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了,放著爛吧. 看你的成本,就是34k兩個人各輪12小時,你的月工時如何計算. 是低薪就34k,還是有包含加班費?低薪22k啊??. 現在法定週工時是40小時,一天8小時. 沒早中晚三班的保全輪班,呵呵..... 想也知道你是怎麼經營的. 所以放著爛吧你. 幾百塊就收一收吧,賺的比你顧的保全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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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兄台,台灣很怪,像原新聞這種扣錢方式在二六那裡會被告到多賠好幾個月的薪水。但是台灣的雇主就是回得下去,讓我一直覺得台灣勞權真的好棒棒。. 每次有這類新聞出來時都會有雇主出來說自己多麼含辛茹苦,員工多麼不努力多麼欠人罵,我不能說好巧,因為我相信有,但。全世界都有,為什麼就台灣一幅都是員工自己不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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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借標題問一下廣大鄉民. 我家開特勤保全. 現行人員保全業,10家大概有9家不符合勞基法. 我家是那個堅持原則的唯一一家. 薪資也比普遍業者高(33K起),沒有福利金,該有的福利也都有. 保全業是這樣. 管委會招標→保全公司投標→得標議價→進駐案場. 管委會給的服務費每家都一樣,基本上就是看哪家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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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遲到2分鐘..就被老闆罰款300元,還..該月2次遲到總共被罰了800元. 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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