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當街慘殺2命竟逃死 新北地院:不符「憲判8」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台中李鐘碩)時間1周前 (2026/08/21 22: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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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法官護航一下 2021: 法院外開車撞死妻子和律師 狠夫判無期定讞 這樣推估 看來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 是指毫無意圖仇恨 故意殺人, 我們可以看 中山那種隨機殺人 最後會怎樣判 ※ 引述《hrma (資深象迷)》之銘言: : : 稱,直接故意殺人罪中「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具再犯高度危險且無教化之可能, : ^^^^^^^^^^^^^^ : 靠北, 用再犯可能性接近於零, 來不判死刑 : 很奇怪 : 因為這種犯罪型態, 就是不可能再犯 (跟一般的暴力犯罪, 或毒品犯罪 : 或詐保的犯罪不一樣) : 在一個不可能再犯的犯罪類型說: 無再犯可能, blabla : 會不會怪怪 der : 好奇怪喔 : ps: 現在觀著的那個唯一女死刑犯, 就是詐保, 連續謀殺好幾個親人 : (高度再犯可能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53.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7323081.A.BB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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