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逛文博會遭控偷拍!警包圍盤查20分鐘「查無證據」 男喊冤:我只是講電話

看板Gossiping作者 (tank)時間2周前 (2026/08/12 21:20), 編輯推噓1(107)
留言8則, 4人參與, 2周前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 懷疑偷拍可報警 律師:無證據硬告恐涉誣告 : 律師陳文傑分析此案,若確實發生拍攝行為,被拍攝者通常會有所察覺,因此提出合理懷 : 疑是可以接受的。然而,若事後經警方協助調查,證實根本沒有偷拍行為,而女方仍堅持 : 提告的話,可能會面臨誣告罪的問題。 對阿 所以對方沒提告,只報案。 「我『覺得』被偷拍了」 就能害人被耽誤時間,排隊白排,週邊沒買到。 即使女方提告,反告誣告也不一定會贏,因為「覺得被拍」是主觀認知 應該終生禁止這幾個女的報案的權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25.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6540854.A.0CC.html

08/12 21:22, 2周前 , 1F
沒辦法 台灣女權特別高
08/12 21:22, 1F

08/12 21:39, 2周前 , 2F
處理交通違規 就一副死凸眼金魚樣
08/12 21:39, 2F

08/12 21:39, 2周前 , 3F
這種事出動20個
08/12 21:39, 3F

08/12 21:39, 2周前 , 4F
拼命找證據
08/12 21:39, 4F

08/12 22:18, 2周前 , 5F
台灣女拳遠大於男拳 男只能求自保
08/12 22:18, 5F

08/14 11:16, 2周前 , 6F
應該是針對當時立法條及通過的所有公務員請
08/14 11:16, 6F

08/14 11:17, 2周前 , 7F
求賠償,並且立案紀錄誰立的法,誰設的法規
08/14 11:17, 7F

08/14 11:17, 2周前 , 8F
,就誰賠
08/14 11:17,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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