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家裡為了遺產土地沒有共識要怎解==已刪文
※ 引述《ashilol (ting)》之銘言:
: 安安吶
: 就我阿公前年過世後
: 才知道沒有立遺囑遺言
: 阿公名下土地就變四名子女共同持有
: 但我舅舅堅持要70%的土地
: 其他30%平分給我媽 大姨 二姨
: 想也知道其他人一定不接受
: 但共同持有 堅持要賣好像可以走
: 少數服從多數
: 所以我舅舅就拉攏了大姨
: 說再多分10%給妳 所以我媽 二姨現在超不爽==
: 現在兩票打兩票
: 這種情況到底要怎解 誰也不讓誰啊
: 這樣一直拖 土地就擺著爛嗎
: 瓜瓜==
: -----
: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遺產尚未分割前的狀態是「公同共有」
唯三的方式是
一、所有繼承人協議分割方式 然後在協議書上簽名蓋章
還要印鑑證明、印鑑、戶籍謄本、身份證影本 才能去地政事務所辦繼承
只要一個人不同意 基本上就無法走這方式
所以只要印鑑證明跟印鑑不要被騙走就沒事
二、找"不動產糾紛調處" 這單位調處
但這通常沒用
三、上法院 讓法官處理 沒意外的話 理論上就是一人25%
所謂的意外是如果舅舅能證明外公生前有說不給誰繼承之類的
阿根據土地法 34-1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
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
人數不予計算
剛好你們2:2 他們沒過半數 所以他們想賣也不能賣
即使未來變成3:1 賣掉後
你媽也能拿到25%的錢
沒拿到可以告他
結論就是:你媽就守好印鑑跟印鑑證明 不要被任何話術騙走
之後不管怎麼樣都會有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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