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警察找人做筆錄 鬧大之後就說不用了 ???
※ 引述《vancepeng (秦國金城武)》之銘言:
: 八卦版是不是都是卡迪諾法學院的?
: 國家保證你的言論自由
: 但是言論自由是有其限度的啊
: 幹不然你可以在泰國去羞辱泰皇嗎
: 你敢在日本羞辱天皇 英國羞辱女皇嗎?
: 幹 超級白癡 這種羞辱元首的事情還有人挺
: 八卦版怎麼變成這樣了…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不是喔!不是這樣的喔!
在我國早就已經沒有污辱元首罪了
在白色恐怖戒嚴時期污辱元首
大家都知道指的是老蔣
當時對老蔣的不敬、嘲諷、惡搞或批評,會被治安機關「無限上綱」為意圖顛覆政府
確實會依《懲治叛亂條例》第 2 條第 1 項
俗稱「二條一」起訴定罪
不過早就在
1991 年 5 月 22 日就被
民主先生 前總統 李登輝
明令予以廢止
https://reurl.cc/90504n
有興趣的可以到國家人權記憶庫深入了解
且在隔年
國會接著修正了 《刑法》第 100 條(普通內亂罪)
刪除「思想犯與言論審查」
規定必須有「意圖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才構成內亂罪
向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靠攏
尤其是對政治言論、嘲諷、惡搞與戲謔提供了保護
奠定了台灣對於言論自由與思想自由的法律保障
因此
刑事局警察藉口AI深偽污辱元首為理由查水表
在現今民主自由法治社會完全屬於違法違憲侵犯人權的行為
應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及《公務人員考績法》處分
且有觸犯刑法
強制罪
濫權追訴罪
假借職權加重罪
違法搜索罪
違法搜索罪
等罪嫌
若我國還屬於民主自由法治國家
該單位應主動將犯事員警送公務員懲戒
-----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32.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5040355.A.76B.html
推
07/26 12:34,
21小時前
, 1F
07/26 12:34, 1F
→
07/26 12:35,
21小時前
, 2F
07/26 12:35, 2F
推
07/26 12:36,
21小時前
, 3F
07/26 12:36, 3F
→
07/26 12:36,
21小時前
, 4F
07/26 12:36, 4F
→
07/26 12:36,
21小時前
, 5F
07/26 12:36, 5F
→
07/26 12:36,
21小時前
, 6F
07/26 12:36, 6F
推
07/26 12:36,
21小時前
, 7F
07/26 12:36, 7F
推
07/26 12:39,
21小時前
, 8F
07/26 12:39, 8F
→
07/26 12:39,
21小時前
, 9F
07/26 12:39, 9F
推
07/26 12:40,
21小時前
, 10F
07/26 12:40, 10F
→
07/26 12:40,
21小時前
, 11F
07/26 12:40, 11F
→
07/26 15:14,
19小時前
, 12F
07/26 15:14,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7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