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官:家屬並非不能維持生活 駁回扶養金?

看板Gossiping作者 (大屌肯特)時間3周前 (2026/07/07 12:03), 編輯推噓5(502)
留言7則, 6人參與, 3周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台灣法官已經開示 : 小孩被撞死 孩子的父母要不能維持生活才能請求法定扶養金 : 民法第192條 : 2.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民法 第 1117 條 : 1.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 2.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 所以以後 家人被撞死 : 法官:我查了一下 你勞退每個月明明就可以領3萬多 並非不能維持生活 : 所以你不能向加害人請求 扶養金 A. 聲請扶養費要提交證據,家屬沒提供 B. 雙方律師都不爭執原告有領到700萬 A的問題,包括訴訟相關證據資料,雙方都有拖延提交被法院告知 於某年某月某日前必須提交,否則將不予採納, 所以不知道原告方是否沒交或太晚交聲請扶養費的證據? B的問題就奇怪,原告說沒收到700萬,但法院說雙方都不爭執有收到, 是原告律師疏忽?還是法官記錯寫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76.1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3397020.A.770.html

07/07 12:06, 3周前 , 1F
有法庭直播就好了~
07/07 12:06, 1F

07/07 12:06, 3周前 , 2F
再怎麼樣也不可能會是法官錯
07/07 12:06, 2F

07/07 12:07, 3周前 , 3F
媽媽請了4個律師,不問律師怎麼打的
07/07 12:07, 3F

07/07 12:07, 3周前 , 4F
怪法官真的莫名
07/07 12:07, 4F

07/07 12:15, 3周前 , 5F
不知道是不是起訴狀的聲明寫錯了
07/07 12:15, 5F

07/07 12:16, 3周前 , 6F
700萬應該有書面資料吧 怎麼不拿出來
07/07 12:16, 6F

07/07 21:15, 3周前 , 7F
法官寫錯數字了
07/07 21:15, 7F
文章代碼(AID): #1gJ7gSTm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gJ7gSTm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