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籲公開HIV司機校名 法官批自以為正義

看板Gossiping作者 (ayumi)時間11小時前 (2026/06/15 09:47), 3小時前編輯推噓86(93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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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nenger (低能兒)》之銘言: : 懶得引用 : 我直接說結論 : 此例一開 : 所有愛滋病故意傳播者的個資 : 都將無所遁形 : 一個很簡單的強姦性侵案 : 不能因為他有愛滋病 : 就不尊重個人隱私 : 這對於司法的平等性是侮辱 : 不可能同樣是性侵案強姦案 : 因為這位有愛滋個資就能被暴露 : 這是一種歧視 : 這是歧視愛滋病患者 : 愛滋病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可怕 : 固定服藥就跟小感冒一樣 : 傳播率極低 : 所以如果 : 你要說公布司機的個資 : 那先例一開 : 所有強姦性侵犯 : 個資都應該被公開 : 這樣會非常有礙於教化 : 因為有些強姦性侵犯 : 可能只是一時衝動 : 甚至是有點精障憑藉生物本能行事 : 這類人 : 還能靠後天社會化去教化 : 但如果你讓他們個資全部公開 : 難保他們被公審以後越來越陰暗 : 甚至會潛伏假裝騙假釋 : 出來再大幹一場 : 冤冤相報何時了 : 只會造成更多的因果業障 : 如果造成大範圍甲甲報復社會的行為 : 我國的愛滋病將會爆炸性增長 : 因為你讓他們社死 : 他們就跟你玩命 我也直接說結論 全世界一堆先進國家全都公開性侵犯個資 甚至有些出獄後還要電子腳鐐長期定位 原因只有一個 性侵害,是屬於高度再犯率案件 現在這個所謂的法官 靠北的就是公開個資行為是屬於私刑正義 但事實上並不是 人家人權先進國家考慮的是如何杜絕下一個受害者出現 這才是實質正義 但我們出來靠北的法官關心的是加害者的人權與感受 至於說甚麼公開加害者容易被人推論受害者個資 抱歉啊 那這才正是你們個資法應該管理的範圍 你們應該把這些故意去推論受害者個資 然後公開到網路上 並且加以進行網路霸凌的王八蛋抓起來 而是不拿著這些受害者當擋箭牌 去護著給予他們畢生傷痛的加害者感受 今天他國都可以 甚至比我們討論的還要激進 譬如政府可以主動通知性侵犯再生人入住的社區家屬 有個性侵犯再生人入住了 就台灣法官說不行? 真的,那個法官我不知道你有沒有上ptt 歡迎來就法理學跟我進行辯論 我就看 你的不該公布加害者個資的理論 是否為全世界法理學的公理啊 台灣司法最可悲的地方在於 我們的法官以為自己是正義本身 不,你們從來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168.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1488022.A.8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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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美國、韓國,日本...國家都會公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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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條件的公布 他們都不保護被害人 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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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9:51, 11小時前 , 3F
「正義」本來就是虛妄的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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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虛妄的名詞扣平民弱勢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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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網路法官」其心可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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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奢求正義,能夠保平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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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說先進國家了 我們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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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都不敢和黃國昌辯論了,那些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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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可能會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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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法規給法官的裁量權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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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司法院也不作為 就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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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實質上就是法匠婆羅門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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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保障法律只能由他們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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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證據啊,邏輯鏈啊,在鬼島都是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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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羅門階級講什麼就是對的,賤民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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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者再犯,法官從來不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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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沒教化好是矯正署的問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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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可教化就是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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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又不跟國際接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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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建立法官連坐制度包準每一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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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最重,這些法官不就抱著再犯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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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事的心態才會造成台灣社會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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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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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不需要連坐 這樣只會保守判刑而已 真正該做的是大幅限縮自由心證的權力 今天台灣司法最大的問題是在於 法官以所謂獨立審判權無限的擴大自由心證的權力 他們可以任意的判斷這個證據是否具有證據力 由他們自己去解釋這個證據代表甚麼意思 且不用負擔任何責任 既然沒有責任 那就不該有權力 權責相恆是民主政治的基本ABC 憑甚麼法官可以決定採信哪一份精神鑑定報告? 法官是懂精神醫學嗎? 如果法官不懂,那就不該具有宣告有無教化可能的權力 當,這些心證的權力被大幅限縮後 那法官能操作的空間就變得很小 而判決的結果才會更高限度地排除人為影響 否則 一個法官心證說,不可教化,判死刑 轉頭另外一個法官說,可以教化,改判有期徒刑 那這個判決就沒有任何公信力可言 就是賭,看今天法官的心情如何要不要你去死 ※ 編輯: hamasakiayu (61.222.168.209 臺灣), 06/15/2026 10:11:18

06/15 10:07, 11小時前 , 24F
英美系的法庭片看完只會覺得台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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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0:08, 11小時前 , 25F
其實跟中共沒兩樣,大陸法系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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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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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做法就都是綁著一個冠冕堂皇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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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然後背地裡是我能你不能,不然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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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在對岸是法律解釋黨委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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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動自己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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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法官可以自由解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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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法匠們就自發性成長為一種群體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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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看都很印度的婆羅門階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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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法系本身沒有錯,錯在解釋跟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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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人失控卻無力制衡汰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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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韓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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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很容易有這樣的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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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電子腳鐐制度自2008年引進,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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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57 則推文
還有 4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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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識別化。假若校車司機姓名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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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順藤摸瓜的搜出被害人個資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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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就算只是剛好搭同校車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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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被潑髒水時還要自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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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7:10, 4小時前 , 20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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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小看鄉民的惡意 卻無條件相信性犯罪者的善意 是看到鬼嗎?

06/15 17:13, 4小時前 , 201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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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7:19, 4小時前 , 202F
還有,不少性侵案件就是親人或是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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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的人,你直接公布加害者姓名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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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等於一起公示受害者是誰嗎?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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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如何生活下去? 這種廉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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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7:20, 4小時前 , 206F
正義感很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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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是假議題 如果看到名字就能猜到對方是誰 高機率就是對方的親屬 換言之,根本就不一定要透過知道名字 有太多渠道可以知道 譬如家族內的群組 三姑六婆的話語 你的正義 如果是建立在高度再犯的基礎之上 那就不是可惡 我認為你根本就直接助長了犯罪

06/15 17:26, 4小時前 , 207F
台灣司法...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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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7:45, 3小時前 , 208F
還有 知道四叉貓嗎? 它有辦法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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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方式扒出對方的個資,最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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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還真的拿它沒皮條。你太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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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台灣司法了 個資外洩 造瑤等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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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一兩年不會判下來,還極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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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查無實據駁回上訴。但被害者的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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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外洩就是外洩 再也回不去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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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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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一個人被性侵 甚至被姦殺 你又怎麼負責? 回答我!!!! 數據打開就知道 因為被洩漏個資而自殺的人 因性犯罪者再犯而死的人 就是後者比較高 美國為什麼有梅根法案? 因為就有一個叫做梅根的女孩受害 她才七歲 才他媽的七歲 自殺,還是一個自己的選擇 這個七歲的小孩有什麼選擇? 回答我!!!! 摸著自己良心 回答我!!!! 一個本來可以被阻止的悲劇 因為你這種人拒絕做正確的事而發生 你感到開心嗎? 回答我!!!!

06/15 17:50, 3小時前 , 2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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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7:50, 3小時前 , 217F
一群垃圾自以為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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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masakiayu (61.222.168.209 臺灣), 06/15/2026 18:05:50

06/15 18:07, 3小時前 , 218F
鬼島司法和執政黨只在乎罪犯人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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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輕判縱放保護個資,誰理你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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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07, 3小時前 , 220F
去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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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39, 3小時前 , 2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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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45, 2小時前 , 222F
這些法官就大學或碩士畢業 能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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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45, 2小時前 , 223F
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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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50, 2小時前 , 2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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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9:11, 2小時前 , 2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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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9:13, 2小時前 , 226F
鬼島司法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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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20, 1小時前 , 227F
偽善鼻屎國 遇到大國美國歐盟 舔很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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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26, 1小時前 , 2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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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0:44, 57分鐘前 , 229F
:(
06/15 20:44, 229F

06/15 21:00, 41分鐘前 , 230F
這些法官假正義 嘴裡的人權只有加害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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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1:00, 41分鐘前 , 231F
被害人沒有
06/15 21:00, 2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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