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震撼判決!「配偶權」不存在 人夫抓姦求償百萬全泡湯
看板Gossiping作者mazinkisa (kisa是只能走專用道和慢s)時間23小時前 (2026/01/21 05:55)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9/26 (看更多)
婚姻不是友情,不是戀愛,
不是社交關係,而是:
國家創設與登記的身分制度
排他性親密關係的法律形式
具備對外可對抗性與對內義務結構
因此只要婚姻存在為法律制度,
就必然包含:
排他性
忠誠義務
共同生活義務
否則它就是笑話,
現在有國家任職法官在否認這層關係
尤其當你問結婚的婚姻關存在道德天然和法律上保護的配偶權嗎?
若法律上法官都用法律規定否認,
那幹嘛結婚和要求配偶要專一配偶,
先進法官見解配偶等於可以多重混合配偶存在,
甚至不存在婚姻關係也都具被配偶性質,
法官那樣等於在否認一夫一妻和婚姻關係,
不是嗎?
這很政治正確!
法律是最廉價最低的道德標準,
連這都可以被國家認定與否與,
那怎麼有人敢結婚,
結一個付出忠誠卻換來國家法律告訴你,
不是這樣可以不可以要求配偶忠誠,
那其他關係還有什麼保證,
更何況結婚還是人生最大人際關係的社會公認契約,
法官這是在公然否認契約精神,
是在跟是人說契約關係不需要法律保護和國家介入
這種政治正確好先進啊!
還好這種荒謬的法官活在在這朝代唉!
要不然....
※ 引述《kent (大屌肯特)》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時
: 2.記者署名:
: 簡銘柱
: 3.完整新聞標題:
: 震撼判決!「配偶權」不存在 人夫抓姦求償百萬全泡湯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南一名人夫阿強(化名)發現妻子阿芳(化名)在婚姻期間與男性友人阿勇(化名)親
: 密出遊、互稱「老公老婆」,甚至疑似有性行為,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然而法官卻在
: 判決書中明確宣示:「配偶權在法律上根本不存在!」直接駁回阿強全部請求。可上訴。
: 阿強主張,他與妻子阿芳原為夫妻關係,兩人於114年5月調解離婚。但在婚姻關係最後階
: 段,阿強發現阿芳行為異常,多次抓獲她與一名男性友阿勇人有親密互動。
: 阿強提出的證據,包括:阿芳與阿勇共同前往汽車旅館;兩人在通訊中互稱「老公、老婆
: 」;多次相約出遊,對話內容提及親密行為;阿芳說謊掩飾行蹤等相關證據。阿強認為這
: 些行為已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破壞婚姻圓滿,要求兩人連帶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
: 金。
: 令人震驚的是,承審法官在長達數千字的判決理由中,不僅駁回阿強請求,更對「配偶權
: 」概念展開全面批判。法官直言:「現行民法根本沒有所謂的配偶權規定!」。法官指出
: ,實務上常引用的「配偶權」概念,其實是最高法院早年判例創設出來的,缺乏明確法律
: 依據。這種將夫妻忠誠義務轉化為「權利」的想法,隱含著將配偶「物化」的封建思想。
: 「婚姻關係中的圓滿、幸福、忠誠,都是主觀感受,怎麼能用金錢來衡量?」法官強調,
: 用慰撫金來處理婚姻問題,簡直是把人格尊嚴放在秤上買賣。
: 更引發議論的是,法官在判決書中深入探討性自主權與婚姻的關係:「在性自主權受憲法
: 保障的今天,還用『配偶權』來主張對另一半性行為的排他控制,根本是封建時代的思想
: 遺毒。」
: 法官甚至直言,國家用法律介入夫妻間的忠誠問題,最後只能用金錢賠償來收場,這種做
: 法「無助婚姻修復,反而加速破裂」,等於變相鼓勵大家用錢解決感情問題。因此駁回阿
: 強的請求。全案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120000013-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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