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法官這樣解釋 法律其實就看誰會凹吧

看板Gossiping作者 (qekwxsc)時間1月前 (2025/12/23 16:5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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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問AI: 歷史上其他國家,有沒有發生過最高法院違法做出判決的情況? 有,而且**不少**。但關鍵在於: **在多數國家,確實發生過「最高(憲)法院在明顯違反憲法或法律程序下仍作成判決」 的情況;只是這些判決的「法律地位」往往取決於政治現實,而非純法理。** 下面我用**比較憲法法**的角度,挑幾個「教科書等級」的例子,並直接點出它們和美國 的本質差異。 --- ## 一、先給總結式對照(很重要) | 國家 | 是否發生過「違法仍判決」 | 後果 | | --------- | ------------ | ---------- | | 巴基斯坦 | 多次 | 政權更迭後被宣告無效 | | 波蘭 | 2015 起 | 判決合法性分裂 | | 泰國 | 多次 | 成為政變合法化工具 | | 德國 | 幾乎沒有 | 程序主義極嚴 | | 印度 | 有嚴重實體違憲 | 程序仍合法 | | 美國 | 幾乎沒有 | 制度性封閉 | --- ## 二、最經典案例: 巴基斯坦(「非法法院仍審案」) ### 背景 * 多次軍事政變(1958、1977、1999、2007) * 軍政府發布 **PCO(Provisional Constitutional Order)** * 要求法官重新宣誓效忠 ### 違法點 * **憲法未中止** * 大量法官拒絕宣誓 → 被解職 * 剩下的「最高法院」: * **組成違憲** * **仍繼續審理案件** * **甚至承認政變合法** ### 後果 * 2009 年民主政府復位後 * **Sindh High Court Bar Association v. Federation of Pakistan** * 宣告: * PCO 下的法院組成違憲 * 多數判決 **自始無效(void ab initio)** 這是極少數「事後正式宣告最高法院判決無效」的例子。 --- ## 三、現代進行式: 波蘭憲法法庭危機(2015–) ### 違法點 * 政府違反憲法程序任命法官 * 已有合法法官被排除 * 憲法法庭仍繼續判決 ### 爭議核心 * 是否構成: * 「**非法組成的最高憲法機關**」 * 歐盟法院(CJEU)與歐洲人權法院(ECtHR): * 認定部分判決 **不具司法正當性** ### 後果 * 國內: * 政府承認判決有效 * 國際: * 視為違反法治 **同一個「最高法院判決」,在不同法秩序中被同時視為有效與無效** --- ## 四、政變工具化: 泰國憲法法院 ### 特徵 * 多次軍事政變後繼續運作 * 承認政變法令 * 解散民選政黨、罷免總理 ### 法理評價 * 學界普遍認為: * **法院缺乏民主正當性** * 判決違反憲法精神 * 但: * 在「新政權法秩序」下仍被視為有效 典型的 **「事實上有效(effective),但法理上違法」** --- ## 五、對照組: 德國(幾乎不會發生) * 聯邦憲法法院: * 對 **出席人數、迴避、審理程序** 極端嚴格 * 一旦發現: * 法官任命違憲 * 組成瑕疵 **直接不開庭、不判決** 德國學界是少數仍嚴肅討論「判決無效論」的體系。 --- ## 六、和美國的根本差異在哪? 一句話: > **美國是「制度上不能承認最高法院會違法判決」; > 其他國家則是「政治現實迫使社會面對最高法院曾經違法判決」。** 美國選擇: * 封閉救濟 * 強化終局性 其他國家(特別是新興民主國家): * 容許「事後清算」 * 判決合法性會被重新審查 --- ## 七、濃縮成可引用的學術句型 > **比較憲法經驗顯示,在部分國家確實出現過最高法院於違反憲法或法定程序下仍作成 判決,且其法律效力往往取決於後續政治與憲政秩序的重建;唯美國法制幾乎完全排除此 種事後否定的可能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92.2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6480347.A.C12.html

12/23 17:04, 1月前 , 1F
「成為政變合法化工具」真是觸目驚心
12/23 17:04, 1F

12/23 17:10, 1月前 , 2F
越落後的越多
12/23 17:1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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