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法官這樣解釋 法律其實就看誰會凹吧
萬事問AI: 歷史上其他國家,有沒有發生過最高法院違法做出判決的情況?
有,而且**不少**。但關鍵在於:
**在多數國家,確實發生過「最高(憲)法院在明顯違反憲法或法律程序下仍作成判決」
的情況;只是這些判決的「法律地位」往往取決於政治現實,而非純法理。**
下面我用**比較憲法法**的角度,挑幾個「教科書等級」的例子,並直接點出它們和美國
的本質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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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先給總結式對照(很重要)
| 國家 | 是否發生過「違法仍判決」 | 後果 |
| --------- | ------------ | ---------- |
| 巴基斯坦 | 多次 | 政權更迭後被宣告無效 |
| 波蘭 | 2015 起 | 判決合法性分裂 |
| 泰國 | 多次 | 成為政變合法化工具 |
| 德國 | 幾乎沒有 | 程序主義極嚴 |
| 印度 | 有嚴重實體違憲 | 程序仍合法 |
| 美國 | 幾乎沒有 | 制度性封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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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最經典案例: 巴基斯坦(「非法法院仍審案」)
### 背景
* 多次軍事政變(1958、1977、1999、2007)
* 軍政府發布 **PCO(Provisional Constitutional Order)**
* 要求法官重新宣誓效忠
### 違法點
* **憲法未中止**
* 大量法官拒絕宣誓 → 被解職
* 剩下的「最高法院」:
* **組成違憲**
* **仍繼續審理案件**
* **甚至承認政變合法**
### 後果
* 2009 年民主政府復位後
* **Sindh High Court Bar Association v. Federation of Pakistan**
* 宣告:
* PCO 下的法院組成違憲
* 多數判決 **自始無效(void ab initio)**
這是極少數「事後正式宣告最高法院判決無效」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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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現代進行式: 波蘭憲法法庭危機(2015–)
### 違法點
* 政府違反憲法程序任命法官
* 已有合法法官被排除
* 憲法法庭仍繼續判決
### 爭議核心
* 是否構成:
* 「**非法組成的最高憲法機關**」
* 歐盟法院(CJEU)與歐洲人權法院(ECtHR):
* 認定部分判決 **不具司法正當性**
### 後果
* 國內:
* 政府承認判決有效
* 國際:
* 視為違反法治
**同一個「最高法院判決」,在不同法秩序中被同時視為有效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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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變工具化: 泰國憲法法院
### 特徵
* 多次軍事政變後繼續運作
* 承認政變法令
* 解散民選政黨、罷免總理
### 法理評價
* 學界普遍認為:
* **法院缺乏民主正當性**
* 判決違反憲法精神
* 但:
* 在「新政權法秩序」下仍被視為有效
典型的 **「事實上有效(effective),但法理上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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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對照組: 德國(幾乎不會發生)
* 聯邦憲法法院:
* 對 **出席人數、迴避、審理程序** 極端嚴格
* 一旦發現:
* 法官任命違憲
* 組成瑕疵
**直接不開庭、不判決**
德國學界是少數仍嚴肅討論「判決無效論」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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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和美國的根本差異在哪?
一句話:
> **美國是「制度上不能承認最高法院會違法判決」;
> 其他國家則是「政治現實迫使社會面對最高法院曾經違法判決」。**
美國選擇:
* 封閉救濟
* 強化終局性
其他國家(特別是新興民主國家):
* 容許「事後清算」
* 判決合法性會被重新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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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濃縮成可引用的學術句型
> **比較憲法經驗顯示,在部分國家確實出現過最高法院於違反憲法或法定程序下仍作成
判決,且其法律效力往往取決於後續政治與憲政秩序的重建;唯美國法制幾乎完全排除此
種事後否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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