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不副署就是違憲?

看板Gossiping作者 (熊貓)時間1月前 (2025/12/16 18: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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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一種制度的bug 想說總通都簽了公佈了 怎麼可能不副署 畢竟行政院長就是總統任命的 老闆都ok 他不簽的話就換人阿 當然這是正常的情況 一般來說 這種國家大事 應該不至於這麼兒戲 只是沒想到 真的給碰上了 就因為憲法沒規定到 真的卡這個bug 然後他不簽 總統也不換人 就在那邊擺爛 反正有責任的是行政院長 理論上跟總統無關 是他不簽喔 有事情找他喔 不然倒閣喔 反正當時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條款 真的給碰上了.... ※ 引述《tamama000 (GrandFatHouse崇皇肥肥)》之銘言: : ※ 引述《bosGODton (明月清風誰與同坐)》之銘言: : : 如果「不副署」被定義成「不行」 : : 那副署就很像一個制度型的「你以為你有選擇」。 : : 你以為你在做決策,結果你只是完成一個必填欄位。 : : 所以副署到底是: : : 真正的制衡機制(有權說不、能擋、能負責) : : 還是 : : 流程儀式感(不做會出事,所以大家一起演) : : 如果是後者,那真的很像: : : 國家級脫褲子放屁(還要雙重簽名、加蓋騎縫章) : : 八卦點: : : 有沒有副署其實就是「確認你已閱讀並同意」那個勾勾? : : 不勾不能送出,勾了也不代表你真的同意,你只是想下班。 : 如果我告訴各位 這不只是行政責任問題呢 : 突然想到遙遠的回憶 有這麼一條罪 : 問了Google條文 : 抑留剋扣罪(《中華民國刑法》第129條)是指公務員 : 對職務上應發給的款項或物品,明知應發給卻故意 : 扣留不發或減少發給的犯罪,處罰很重,可能判處1 : 年以上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併科罰金。這個 : 罪名是針對公務員的瀆職行為,不只侵犯國家 : 法益,也直接損害了個人權益。 : 以前砍年金 =合法化的剋扣退休金 : 現在三讀禁止停砍了 你還繼續比照上個月少發的錢 : 這能不算剋扣 什麼才是剋扣 : 希望李來希下個月帶著入帳明細直接去報警啦 看看會發生什麼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98.1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5879741.A.3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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