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故意殺人、兒虐致死判刑逾10年不得假釋? 司法院今提出三大加註意見

看板Gossiping作者 (△_△▲)時間2月前 (2025/11/24 20:10), 編輯推噓11(1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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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兒虐致死判刑逾10年不得假釋? 司法院今提出三大加註意見 聯合報/ 記者 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行政院上月底通過刑法、刑法施行法及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增訂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 特殊重大暴力犯罪,經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者不得假釋。司法院今提出加註意 見,認為應考量有無違反國際公約的禁止酷刑原則、獄政管理或矯正有無窒礙,建請行政 院說明釐清。 司法院今上午召開院會,通過行政院所提刑法部分條文及刑法施行法第7條之2、第7條之3 、第7條之4修正草案,將於辦理會銜作業後函復行政院。 司法院指出,為回應近日外界就刑法第77條修正草案關於不得假釋部分所持疑慮,經參考 相關論點研議後,加註意見,促請行政院留意及釐清,兼顧社會安全與人權保障。 司法院加註意見包括「有無違反國際公約所揭櫫之禁止酷刑原則」,因禁止酷刑及其他殘 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歐洲人權公約及已內國法化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 際公約,有分別規定「酷刑」的定義及「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 辱的處遇或懲罰」的意旨,而本條草案關於不得假釋的修正內容,是否屬於公約所稱「酷 刑」或類似處遇或懲罰,有無違反上開公約的禁止酷刑原則,建請行政院說明釐清。 司法院意見也建請行政院應評估在獄政管理或矯正上有無窒礙,因以本條草案所定不得假 釋罪名的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既遂犯為例,大部分所獲刑度均落在「無期徒刑或有期徒 刑逾10年」的範圍內,若一律不許假釋,在獄政管理或矯正上有無窒礙,建請預為評估。 司法院也指出,刑法第77條第2項第3款的「鑑定」用語於本次修正刪除,則相關連條文即 刑法第91條之1的「鑑定」用語是否一併修正刪除,也建請行政院斟酌。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1598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74.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3986250.A.9FC.html

11/24 20:12, 2月前 , 1F
所以我們加入聯合國了?
11/24 20:12, 1F

11/24 20:12, 2月前 , 2F
哪裡酷刑了?
11/24 20:12, 2F

11/24 20:12, 2月前 , 3F
S人了不能假釋很嚴重?不然換法官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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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13, 2月前 , 4F
縛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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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13, 2月前 , 5F
送去法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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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13, 2月前 , 6F
所以我們什麼時候要廢除國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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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13, 2月前 , 7F
你不廢除就是要遵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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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13, 2月前 , 8F
哈哈哈,暴力重刑犯是某些法律人的寶貝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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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14, 2月前 , 9F
多關幾天就酷刑 神經病又發作了
11/24 20:14, 9F

11/24 20:15, 2月前 , 10F
酷刑個鳥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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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16, 2月前 , 11F
殺人判10年,殺兒童死刑,合理嗎?要就兩
11/24 20:16, 11F

11/24 20:16, 2月前 , 12F
個都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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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17, 2月前 , 13F
對了,死刑是故意殺人,現在的殺人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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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17, 2月前 , 14F
道為什麼都“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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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19, 2月前 , 15F
殺人判10年很重了 畢竟做網頁放五星旗
11/24 20:19, 15F

11/24 20:19, 2月前 , 16F
網頁工程師就背叛3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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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19, 2月前 , 17F
建議法官出錢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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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20, 2月前 , 18F
死刑?那我就不執行就好 超過10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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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20, 2月前 , 19F
得假釋?那每次都不要超過10年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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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20, 2月前 , 20F
了 法律人有啥幹不出來的 只要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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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21, 2月前 , 21F
不願意 立法院通過幾百條都有辦法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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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21, 2月前 , 22F
直接槍斃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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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21, 2月前 , 23F
爛 被害者想要加害者重判 自己籌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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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21, 2月前 , 24F
找司法掮客比較實在 別忘了以前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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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21, 2月前 , 25F
法官怪立法院 立法怠惰只能輕判
11/24 20:21, 25F

11/24 20:24, 2月前 , 26F
司法院意見那麼多又不給確切答案
11/24 20:24, 26F

11/24 20:25, 2月前 , 27F
建議司法院改名聖人院
11/24 20:25, 27F

11/24 20:30, 2月前 , 28F
關個沒證據的關那麼爽,關有證據的好像
11/24 20:30, 28F

11/24 20:30, 2月前 , 29F
很不人道,偽善政府
11/24 20:30, 29F

11/24 20:41, 2月前 , 30F
我們到底有沒有考慮恢復肉刑
11/24 20:41, 30F

11/24 21:45, 2月前 , 31F
我們又沒鞭刑 是有啥酷刑
11/24 21:45, 31F

11/24 22:02, 2月前 , 32F
但是沒有證據就可以抓你去關一年喔
11/24 22:02, 32F

11/24 22:02, 2月前 , 33F
裝B裝什麼法治國家 幹你娘
11/24 22:02, 33F

11/24 22:39, 2月前 , 34F
我們的死刑就真正的無期徒刑
11/24 22:39, 34F

11/24 23:57, 2月前 , 35F
司法院還真關心殺人犯人權啊
11/24 23:57, 35F

11/25 07:53, 2月前 , 36F
媽的子彈才幾塊錢,殺個人有什麼難的
11/25 07:53, 36F

11/25 08:20, 2月前 , 37F
加害者人權智障法
11/25 08:20, 37F

11/25 09:20, 2月前 , 38F
你司法院是智障?坐牢就叫酷刑?腦殘?
11/25 09:20, 38F
文章代碼(AID): #1f94jAdy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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