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故意殺人、兒虐致死判刑逾10年不得假釋? 司法院今提出三大加註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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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括一下要點,通稿原文是寫要行政院考量:. 一、有無違反國際公約所揭櫫之禁止酷刑原則. 二、在獄政管理或矯正上有無窒礙. 三、相關連之條文是否一併修正. 但對照回預定要提送立法院審議的修正後法條:. 甲:《刑法》. 第六十三條之一【新增】. 行為時有第十九條第二項之情形,或審判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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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兒虐致死判刑逾10年不得假釋? 司法院今提出三大加註意見. 聯合報/ 記者 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行政院上月底通過刑法、刑法施行法及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增訂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特殊重大暴力犯罪,經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者不得假釋。司法院今提出加註意見,認為應考量有無違反國際公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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