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花蓮14死|「真沒收到撤離通知 別再罵為何不走」 死者家屬擬成立自救會

看板Gossiping作者 (良心台派+正義DPP支持者)時間4月前 (2025/09/25 17:58), 4月前編輯推噓4(6229)
留言37則, 11人參與, 4月前最新討論串7/8 (看更多)
※ 引述《CTC0115 (Blank space~)》之銘言: : 花蓮14死|「真沒收到撤離通知 別再罵為何不走」 死者家屬擬成立自救會 這些人成立自救會後, 信不信,下一步就是集體提出國賠? 然後會越來越多人醒悟:說沒收到通知,可以請國賠! 信不信這幾天內 會越來越多人說沒收到通知 嘻嘻 其實好像就今天稍早嘛, 已經有當天開車遊客表示要申請國賠了 XD ------ 個人認為,自己沒收到通知,不是要求國賠的正當理由。 雖然情況不太一樣,但容我做這個比喻: 這就好像跑到山泉游泳,結果遇到山洪爆發,淹死, 遺族要求國賠, 說我家小孩就沒看到山泉旁邊有警告禁止游泳嘛~ 我家小孩就不知道那裏不能游泳嘛~ XD 本島應該是法治國家吧? 所以我認為要先問 花蓮縣政府的整個通知撤離的動作, 是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 如果沒有法律規定, 則改問是否符合近年的慣例? 如果整個通知做法,符合法規或慣例, 那麼縣政府沒有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56.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8794301.A.91D.html

09/25 17:59, 4月前 , 1F
萊爾傅真的禍國殃民
09/25 17:59, 1F

09/25 18:01, 4月前 , 2F
青鳥又在帶風向了,明明是中央責任
09/25 18:01, 2F
本文只談 有災民說自己沒被通知到, 這算政府的責任嘛? 天災時,政府有責任 < 每 一 個 人 > 都通知到嘛? 如果哪怕漏了一個, 政府就有失職,就要賠錢嗎?  

09/25 18:03, 4月前 , 3F
本來就是看有沒有盡管理責任來判的
09/25 18:03, 3F

09/25 18:04, 4月前 , 4F
廣播簡訊挨家挨戶敲門,還要怎樣?
09/25 18:04, 4F

09/25 18:05, 4月前 , 5F
各縣市強制撤離有sop 應該很容易查
09/25 18:05, 5F

09/25 18:06, 4月前 , 6F
佛祖街一堆被困應該是重點區
09/25 18:06, 6F

09/25 18:06, 4月前 , 7F
感覺要確保一定每個都通知到 好像有點
09/25 18:06, 7F

09/25 18:07, 4月前 , 8F
09/25 18:07, 8F
今天甚至還有例子, 85老阿嬤本來跟家人撤了,但又堅持回去,然後死掉。 好險他家人老實人,跟記者承認是阿嬤自己要回去的, 如果他家人心黑一點 其實大可以在記者面前哭著說 不知道要撤,沒被通知到, 縣政府失職!賠錢啦!!! ※ 編輯: moslaa (101.10.156.33 臺灣), 09/25/2025 18:09:57

09/25 18:07, 4月前 , 9F
同意
09/25 18:07, 9F

09/25 18:20, 4月前 , 10F
如果要究責真的就是這樣
09/25 18:20, 10F

09/25 18:23, 4月前 , 11F
沒有收到細胞簡訊就是有問題呀
09/25 18:23, 11F

09/25 18:24, 4月前 , 12F
地震、人造衛星都可以發簡訊 早知道
09/25 18:24, 12F

09/25 18:24, 4月前 , 13F
的疏散通知卻沒有?
09/25 18:24, 13F
如果跟防洪有關的規定或過去慣例沒有, 那就是沒有。 我剛查了一下,至少新聞說有簡訊。 :林清水說,光復鄉總共有1800多戶、約8000人需要撤離, :要在1天半之內全面清查、逐戶通知,實在難以達成, :最後只能以廣播與簡訊為主要手段。 如果你堅持,政府沒有派人,每個人都當面解釋一遍就是失職, 那麼我們觀念不同,沒啥好談。

09/25 18:32, 4月前 , 14F
但這次是待在自家或市區任何一個安全區域
09/25 18:32, 14F

09/25 18:32, 4月前 , 15F
,你是錯誤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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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就有說是不怎麼妥當的比喻, 你硬要糾纏這個,我也沒辦法。

09/25 18:32, 4月前 , 16F
況且,我覺得這次政府不管中央或地方都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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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8:32, 4月前 , 17F
該盡一切責任賠償、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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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8:32, 4月前 , 18F
才能得到教訓,以後才會對此類洪災預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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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8:32, 4月前 , 19F
心!
09/25 18:32, 19F

09/25 18:33, 4月前 , 20F
完全支持災民聲請賠償!
09/25 18:33, 20F
我也支持啊,這是災民的權利, 不過,最後判決結果, 我只能說,本島是法治國家吧。 ※ 編輯: moslaa (101.10.156.33 臺灣), 09/25/2025 18:42:13

09/25 19:36, 4月前 , 21F
這不只是災民的權利,我們台灣是多天災的
09/25 19:36, 21F

09/25 19:36, 4月前 , 22F
島嶼,多督促政府部門,可以防止以後自己
09/25 19:36, 22F

09/25 19:36, 4月前 , 23F
遇到天災危難時,不會像馬太鞍居民一樣,
09/25 19:36, 23F

09/25 19:36, 4月前 , 24F
成為朝野政爭的犧牲品!
09/25 19:36, 24F

09/25 19:40, 4月前 , 25F
之前,中國防疫時,在都會區有用過無人機
09/25 19:40, 25F

09/25 19:40, 4月前 , 26F
廣播,這個可以引入到我們台灣的災防撤離
09/25 19:40, 26F

09/25 19:40, 4月前 , 27F
通知的計劃內!
09/25 19:40, 27F

09/25 19:40, 4月前 , 28F
09/25 19:40, 28F

09/25 19:40, 4月前 , 29F
這國賠應該讓法律權責單位負擔,因為只有
09/25 19:40, 29F

09/25 19:40, 4月前 , 30F
賠償責任大於擺爛成本,權責機關才會重視
09/25 19:40, 30F

09/25 19:40, 4月前 , 31F
人民的生命安全!
09/25 19:40, 31F

09/26 08:35, 4月前 , 32F
別笑死了 國賠 很難啦 兩邊都不會想
09/26 08:35, 32F

09/26 08:36, 4月前 , 33F
因為賠下去就是承認有做錯的地方
09/26 08:36, 33F

09/26 08:36, 4月前 , 34F
外加這事件兩邊可以互踢皮球
09/26 08:36, 34F

09/26 08:36, 4月前 , 35F
除非真能證明沒有通知 不然只要簡訊
09/26 08:36, 35F

09/26 08:37, 4月前 , 36F
廣播 那邊確實有 那就不能說沒通知
09/26 08:37, 36F

09/26 08:37, 4月前 , 37F
這要查也很容易啦 現在就看後續如何
09/26 08:37, 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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