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轉彎未禮讓撞傷行人挨罰7200元 駕駛1原因逆轉免罰

看板Gossiping作者 (迷途)時間7月前 (2025/06/12 09:23), 編輯推噓9(1128)
留言21則, 12人參與, 7月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轉彎未禮讓撞傷行人挨罰7200元 駕駛1原因逆轉免罰 ETToday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駕駛阿豪(化名)去年10月間開車行經新竹市某路口,因未禮讓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挨罰 7200元、吊扣駕駛執照12個月;他提出行政訴訟並表示,行人沒有受傷,雙方也已經達成 和解,原處分顯然有違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審理之後,認為本案證據不足,最終裁 定撤銷原處分。 判決書中記載,阿豪去年10月開車行經新竹市某路口時,與一名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警員 獲報前往處理,認為阿豪有「汽車駕駛人有違反44條第2項規定之情形,因而肇事致人受 傷」的違規行為,因此予以製單舉發。 阿豪不滿挨罰7200元罰鍰、吊扣駕駛執照12個月,決定提出行政訴訟,他強調,事發當下 行人自稱沒有受傷,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和解書上也載明行人沒有受傷,警員卻在未經確 認的情況下,僅憑事故當下的談話紀錄為證就開罰,顯然有所違誤。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則認為,當時行人行走於行人穿越道上,阿豪的車輛行至斑馬 線時沒有暫停禮讓便先行右轉,雙方因而發生碰撞,行人在事故談話紀錄表中自述手部、 臀部受傷,該紀錄表也有雙方當事人簽名確認,所以認定阿豪違規事實明確。 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表示,行人雖然在事故談話紀錄表中自述手部、臀部受傷, 阿豪卻只提到行人手部受傷,雙方描述不同,而且相關資料中並未記載行人的具體傷勢, 也沒有傷勢採證照片、就醫紀錄或診斷證明書等資料佐證,行人是否受傷、具體傷勢為何 等等,顯然有疑,因此無法僅憑該紀錄表就做出對阿豪不利的認定。 法官認為,本案在無其他更明確的證據佐證之下,僅依現存的調查證據結果,仍不足以證 明阿豪有因違規行為導致行人受傷的狀況,最終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612/2976942.htm 低能兒甲: 垃圾警 什麼都不舉發 低能兒乙: 垃圾交通部 只要XXOO就好了 沒撞傷就是單純的交通違規是要和解個鬼 -----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64.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9691395.A.6CF.html

06/12 09:27, 7月前 , 1F
祝法官全家被撞死
06/12 09:27, 1F

06/12 09:27, 7月前 , 2F
交通違規跟和不和解有什麼關係?
06/12 09:27, 2F

06/12 09:27, 7月前 , 3F
祝該法官後代被撞死
06/12 09:27, 3F

06/12 09:28, 7月前 , 4F
台灣的法官真的跟智障沒兩樣
06/12 09:28, 4F

06/12 09:29, 7月前 , 5F
法官不能改判喔,司法改革是吃屎去了嗎
06/12 09:29, 5F

06/12 09:30, 7月前 , 6F
和解了啊,那有沒有受傷也是行人自己吞啊
06/12 09:30, 6F

06/12 09:30, 7月前 , 7F
法官都開車,沒在跟你走路的
06/12 09:30, 7F

06/12 09:31, 7月前 , 8F
zong780405: 祝該法官後代被撞死
06/12 09:31, 8F

06/12 09:33, 7月前 , 9F
有一個盲點,行人沒受傷幹嘛和解,拿錢去
06/12 09:33, 9F

06/12 09:33, 7月前 , 10F
收驚嗎?如果沒受傷,不過就交通違規而已
06/12 09:33, 10F

06/12 09:33, 7月前 , 11F
,和解個屁?
06/12 09:33, 11F

06/12 09:35, 7月前 , 12F
行人如果沒受傷,怎麼會在車禍談話紀錄
06/12 09:35, 12F

06/12 09:35, 7月前 , 13F
表說自己手部、臀部受傷?這樣算是行人
06/12 09:35, 13F

06/12 09:35, 7月前 , 14F
偽造文書嗎?
06/12 09:35, 14F

06/12 09:35, 7月前 , 15F
是威脅和解嗎? 有去查嗎?
06/12 09:35, 15F

06/12 09:38, 7月前 , 16F
以後闖紅燈被抓到可以跟紅綠燈和解嗎
06/12 09:38, 16F

06/12 09:54, 7月前 , 17F
開44條2跟行人有沒有受傷為什麼有關係
06/12 09:54, 17F

06/12 10:38, 7月前 , 18F
沒受傷的話 幹嘛要和解
06/12 10:38, 18F

06/12 10:41, 7月前 , 19F
這種撤銷不妥 以後撞到人跟對方和解 看
06/12 10:41, 19F

06/12 10:41, 7月前 , 20F
醫生不驗傷就沒受傷 這樣法律形同虛設
06/12 10:41, 20F

06/12 17:02, 7月前 , 21F
看不懂這篇欸= =
06/12 17:02, 21F
文章代碼(AID): #1eIYm3RF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eIYm3RF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