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轉彎未禮讓撞傷行人挨罰7200元 駕駛1原因逆轉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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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都知道汽車不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要處罰,但其實有等級之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4 條 第2項是指. 未發生碰撞的不禮讓行為,. 可以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新聞中說的7200元應該是第44條第4項. 汽車未禮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 可以處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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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未禮讓撞傷行人挨罰7200元 駕駛1原因逆轉免罰. ETToday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駕駛阿豪(化名)去年10月間開車行經新竹市某路口,因未禮讓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挨罰7200元、吊扣駕駛執照12個月;他提出行政訴訟並表示,行人沒有受傷,雙方也已經達成和解,原處分顯然有違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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