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台灣的車禍肇責是不是不合理?
在台灣只要發生車禍
除非是有一方完全靜止的狀態,不然基本上要有一方零肇責幾乎很難
意思就是,就算今天行駛在自己車道上
對方要轉彎不禮讓,或是變換車道鬼切
車禍的話我方都是要負擔賠償責任可能一到三成
那麼問題來了,假設今天有輛機車好好的騎在路上
但是對向有輛法拉利不禮讓、沒打燈直接鬼切
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機車肇責只有一成
也有可能要負擔對方上萬元的維修費
相反,幾乎沒錯的機車雖然可以獲得對方九成的賠償
但是車殼修一修的九成搞不好連三千元都不到
這樣是不是顯得台灣現在車禍的肇責原則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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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我內文有提到,除非有一方完全靜止
譬如等紅燈或是車子停放在停車格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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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到車殼給他修30萬好了,對方負擔一成就3萬,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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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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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說甚麼我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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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是有可能,但台灣的車禍大多是發生在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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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傷害以刑逼民也是個亂象,但我想講的是今天以小撞大,只要不是零肇責基本上都鐵虧
※ 編輯: YoungOG (129.186.192.85 美國), 04/17/2025 22: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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