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鼓吹武力侵犯算言論自由的範圍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 (粗暴言論勢在必行)時間10月前 (2025/03/22 10:15), 編輯推噓7(703)
留言10則, 8人參與, 10月前最新討論串12/14 (看更多)
我認為言論自由的基礎是"平等" 拿中華民國身分證 或居留證的人 受到的處罰 都應該一樣 像是 "我要去機場放炸彈" 不論是拿ROC身分證 還是居留證的人 講這話都會因為恐嚇公眾罪 被送上法庭 那這麼法就沒問題 因為平等 至於 "希望解放軍武統台灣" 似乎只有拿居留證的人 講了會被遣返 可是拿ROC身分證的人 講了不會有事吧 還是也涉及恐嚇公眾呢? 如果我們先以恐嚇公眾罪 把亞亞起訴並判決後 再遣返中國 先有刑法判決基礎 再用行政手段 那就沒有問題 但現在事實是 我們直接用行政手段處理亞亞 但如果是從小在台灣出生長大 拿ROC身分證的人 講這些話卻不會有事 這就代表 拿ROC身分證的人 享受的言論自由高於拿居留證的人 有了言論自由不平等的現象 那就有侵害言論自由的疑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89.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2609706.A.38D.html

03/22 10:15, 10月前 , 1F
因為居留證是客人,送客有啥問題嗎
03/22 10:15, 1F

03/22 10:15, 10月前 , 2F
你法官?
03/22 10:15, 2F

03/22 10:16, 10月前 , 3F
如果自家人是共匪,那就進入軍法審判
03/22 10:16, 3F

03/22 10:17, 10月前 , 4F
台灣喊炸彈你發文馬上被約談
03/22 10:17, 4F

03/22 10:23, 10月前 , 5F
你辦個遊行或是拿牌子去車站聲援
03/22 10:23, 5F

03/22 10:23, 10月前 , 6F
自由的範圍是別人的自由
03/22 10:23, 6F

03/22 10:25, 10月前 , 7F
宣揚戰爭恐嚇別人明顯侵害別人自由
03/22 10:25, 7F

03/22 10:32, 10月前 , 8F
綠的不也宣揚戰爭
03/22 10:32, 8F

03/22 11:00, 10月前 , 9F
陰毛頭:飛彈打來很有幫助
03/22 11:00, 9F

03/22 11:51, 10月前 , 10F
宣傳台灣獨立,叛國,內亂罪。
03/22 11:51,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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