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動部喊「無法證明實際霸凌」 但爆分署長3失序害同仁承壓
※ 引述《st210113 (會飛的豬不稀奇)》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廖婕妤
: 3.完整新聞標題:
: 勞動部喊「無法證明實際霸凌」 但爆分署長3失序害同仁承壓
: 4.完整新聞內文: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1名39歲的吳姓同仁本月初疑似因受到職場霸凌,在辦公室
輕
: 生,消息震驚各界,勞動部長何佩珊、政務次長許傳盛今(19)日說明調查報告,根據
訪
: 談相關同仁的結果,無法證明北分署長謝宜容有實際的職場霸凌情形,但可以確定的是
,
: 謝宜容確實會對同仁情緒失控、辱罵、咆嘯等,造成同仁精神壓力極大,這些都是事實
。
笑死 勞動部公然打自己的臉
勞動部職業衛生健康組2022年公布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的自主檢核表就
記載了
1.總是批評並拒絕看見被霸凌者的貢獻或努力,也持續地否定被霸凌者的存在與價值。總
是試圖貶抑被霸凌者個人、職位、地位、價值與潛力。
2.在職場中被特別挑出來負面地另眼看待,孤立被霸凌者,對其特別苛刻,用各種小動作
欺負被霸凌者。
3.以各種方式鼓動同事孤立被霸凌者、不讓被霸凌者參與重要事務或社交活動,把被霸凌
者邊緣化,忽視、打壓排擠及冷凍被霸凌者。
4.在他人面前輕視或貶抑被霸凌者。
5.在私下或他人面前對被霸凌者咆哮、羞辱或威脅。
6.給被霸凌者過重的工作,或要其大材小用去做無聊的瑣事,甚至完全不給被霸凌者任何
事做。
7.剽竊被霸凌者的工作成果或聲望。
8.讓被霸凌者的責任增加卻降低其權力或地位。
9.不准被霸凌者請假。
10.不准被霸凌者接受必要的訓練,導致其工作績效不佳。
11.給予被霸凌者不實際的工作目標,或當其正努力朝向目標時,卻給被霸凌者其他任務
以阻礙其前進。
12.突然縮短交件期限,或故意不通知被霸凌者工作時限,害其誤了時限而遭到處分。
13.將被霸凌者所說或做的都加以扭曲與誤解。
14.用不是理由的理由且未加調查下,對被霸凌者犯下的輕微錯誤給予沈重處罰。
15.在未犯錯的情形下要求被霸凌者離職或退休。
然後你跟我說沒有霸凌?
沒辦法
大家都知道勞動部在說鬼話
那又如何?
反正媒體過兩天就會找其他事情洗掉了
死一兩個公務員有差嗎?
: 許傳盛表示,根據訪談結果,沒有辦法證明北分署長謝宜容有實際上言語辱罵、丟公文
、
: 霸凌等情形,但是吳姓同仁長期工作壓力是有的,因此沒有直接關係但有間接關係,訪
談
: 同仁回應跟匿名投書等,並沒有很直接確認主管霸凌情形,訪談都顯示無法證明同仁有
被
: 長官霸凌,但有確認長期工作負荷過重。
: 不過,針對謝宜容平常對待其他同仁時,是否情緒失控等,許傳盛證實,在訪談證詞裡
面
: ,證實謝宜容有咆嘯、侮辱、貶低同仁的行為,讓同仁精神壓力很大,因此產生自我懷
疑
: ,有人甚至因此去看心理醫生,且謝宜容還有過度交辦工作的情形,比如說半夜1點、
清
: 晨5點、假日等非工作時段都會交辦工作,甚至傳訊息要在10分鐘內立刻回復,若沒有
回
: ,就會被叫到謝的辦公室約談,謝就會出現情緒失控、咆嘯、辱罵等行為,讓同仁處在
不
: 健康、不友善的環境裡,在這裡我也深深跟同仁致歉、很自責。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2857738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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