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高虹安助理費案浮報重判7年4月 高院今首度開庭

看板Gossiping作者 (posen)時間1年前 (2024/11/04 14:32), 1年前編輯推噓2(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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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ladin90974 (芭樂丁パラディン)》之銘言 : ※ 引述《macbook12 (12吋蘋果)》之銘言: :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1.媒體來源: :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 TVBS : : 2.記者署名: :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 潘千詩 報導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 快訊/高虹安助理費案浮報重判7年4月 高院今首度開庭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 : 版規 : :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前年九合一選戰期間,遭爆涉浮報立法院公費助理酬金、加 : : 費共46萬30元。經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高虹安的不法所得為11萬6514元,判處7年4月 : : 褫奪公權4年。她當時表明要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4)日上午首度開庭審理。 : : 高虹安國會辦公室的4名助理,僅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無罪。 : : 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判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 : 收5642元犯罪所得。 : : 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1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 沒收506元 : : 罪所得。前公關主任王郁文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提供附加240小時義務勞務, : : 收466元犯罪所得。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673685 : : 6.備註: :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 ,請注意 :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4/11/04/20241104092533-51943474.jpg
: : TVBS的照片拍攝有追上蘋果日報的等級。 : 不是啊 : 我認同貪1元也是貪 : 可是台灣明顯有比這案更嚴重的都沒事 : 台灣司法資源不是無限大欸 : 難道不該有輕重緩急? : 這個金額不覺得很好笑嗎? : 放任幾千萬幾億的不去處理 : 抓這幾百幾千塊?????? : 幾百幾千塊?????? : 浪費多少人力去查這個? : 這些人的薪水都不只這些錢 : 然後你願意相信這些人是故意要貪這幾百幾千塊嗎?? : 他們一個月領多少錢 : 要貪這個幾百幾千塊?? : 我覺得台灣真的瘋了 : 放任一個掏空11億的烙跑 : 然後花一堆人力去追這幾百幾千塊 : 可嘆 : 可悲 我覺得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 法官可以自由心證的範圍太大了 包含裁罰 我同意貪1元也是貪 抓到該罰 但是總有個比例原則和價目表 例如貪多少元以下 關幾天 並且建議要考慮這個人在這個職務上的貢獻 功過可以減免 例如幫國家多賺一兆 然後貪一百萬 這種就可以微罪論處 總之價目標準要訂好 現在的問題就是沒有標準 隨便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包含裁罰 我同意貪1元也是貪 抓到該罰 但是總有個比例原則和價目表 例如貪多少元以下 關幾天 並且建議要考慮這個人在這個職務上的貢獻 功過可以減免 例如幫國家多賺一兆 然後貪一百萬 這種就可以微罪論處 總之價目標準要訂好 現在的問題就是沒有標準 隨便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 Sent from BePTT on my Samsung SM-A546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1.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0701949.A.BAC.html

11/04 14:33, 1年前 , 1F
貪汙就是貪汙 哪有什麼比例原則
11/04 14:33, 1F
罪本來就有程度之分 你如果要這麼極端 那四下無人闖紅燈 跟連續殺人 也是同罪論處

11/04 14:34, 1年前 , 2F
那為什麼陳啟昱不用關?
11/04 14:34, 2F

11/04 14:36, 1年前 , 3F
現在有吧,黨政?
11/04 14:36, 3F

11/04 14:37, 1年前 , 4F
你搞錯一個問題,高的案子根本沒進口袋欸
11/04 14:37, 4F

11/04 14:37, 1年前 , 5F
現在問題是跟本沒貪啊,完全是法官心證XD
11/04 14:37, 5F
※ 編輯: posen2012 (101.10.61.206 臺灣), 11/04/2024 14:39:50

11/04 14:40, 1年前 , 6F
現在就有這個制度阿~為黨A多少錢可以放生
11/04 14:40, 6F

11/04 14:41, 1年前 , 7F
沒金流也判貪污
11/04 14:41, 7F

11/04 14:41, 1年前 , 8F
你這就胡亂類比了 , 高並不是貪的少
11/04 14:41, 8F

11/04 14:42, 1年前 , 9F
是太早被抓到 來不及貪更多 , 還好11萬
11/04 14:42, 9F

11/04 14:42, 1年前 , 10F
怎樣 獨裁就是這麼做,不爽滾去民主國
11/04 14:42, 10F

11/04 14:42, 1年前 , 11F
就先抓到 , 不然要等她貪11億在抓嗎
11/04 14:42, 11F

11/04 14:57, 1年前 , 12F
好像有點道理
11/04 14:57, 12F

11/04 15:20, 1年前 , 13F
幹 貪污定義是什麼啦
11/04 15:20, 13F

11/04 15:21, 1年前 , 14F
貪污是法官覺得你有就有 根本垃圾
11/04 15:21, 14F

11/04 15:39, 1年前 , 15F
你可以叫立法院立法啊
11/04 15:39, 15F

11/04 15:49, 1年前 , 16F
還敢立法啊,想被判違憲嗎?
11/04 15:49, 16F

11/04 16:12, 1年前 , 17F
Saisai 你才在胡亂類比,所以我現在覺得
11/04 16:12, 17F

11/04 16:12, 1年前 , 18F
你未來看起來有可能殺人,所以先把你抓
11/04 16:12, 18F

11/04 16:12, 1年前 , 19F
起來槍斃,這樣合理?
11/04 16:12, 19F

11/04 16:46, 1年前 , 20F
小草的邏輯是卡提諾教的嗎?
11/04 16:46, 20F

11/04 16:53, 1年前 , 21F
一樓真好笑
11/04 16:53,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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