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桃園女童遭強擄侵犯! 中度身心障礙男:只是想做朋友
※ 引述《konanno1 (柯南不一)》之銘言:
: 把社會問題全推給精神病患者真的太過頭了
: 也許大家對失覺思調症的犯罪者有十成的憤怒
: 礙於法規無法滿足大家心中的正義
: 進而針對犯罪者本身的疾病加一口誅筆伐
: 一時的宣洩心中的憤慨
: 也無法解決實務上法規本身的問題
: 進也犧牲其他平和病患的社會觀感
: 污名化疾病的存在
: 解決不了問題 反製造其它面向的問題
: 相對正常人的犯罪率根本不亞於精神病患者
這篇講得很好啊
雖然我昨天發文提到有病的性犯罪者會被放回社區的問題
但是以我個人遭遇將近二十次性騷擾性犯罪的人生經歷來說
大多數嫌犯都是沒有確診的人
小時候猥褻過我的表哥現在還在大學教書
聽說好幾次跟被害女學生和解
所以都不了了之
他有病嗎?人格扭曲是確定的
但他就沒確診阿還去美國留學回來的
沒確診高社經高功能的變態更多好嗎?
不過差別在於
確診精神病的嫌犯比較麻煩的是他們會在社區趴趴走找獵物
涉及一般日常生活影響較大
例如這次案例 小朋友只是去附近找鄰居玩
等於日常生活出門都不能安心了
至於遭遇沒確診高社經(高功能)的嫌犯的情況
反而多數是限定在認識的人
同個職場或同個學校 雖然也是很噁啦
如果已經判刑過確認某些嫌犯是因為生病才會變那樣
政府應該要治療他們而不是輕易放回社區吧
: 把犯罪全推給這些病患
: 反而給了犯罪者脫罪減刑的機會
: 身心障礙者犯罪可減刑或不罰才是真正問題
: 找到問題 去解決它 才能讓整個社會更好
: 這才是大家該重視的
: 單對精神病患無差別歧視才是駝鳥心態
: 法規更新 醫療改善 社會互助 道德教育 警政改革
: … 太多面向需要統合改革
: 這種複雜的社會問題
: 現在的政府有什麼能力處理嗎?
: 都推給社會輿論 只會讓國家的活力日漸衰退
: 我們不是獵巫者
: 我們應該是要讓下一代的生存環境更美好
: 不是嗎
: ※ 引述《YouKnowMe (Lv.0 蘿莉殺手)》之銘言:
: : 對 說得好
: : 以後我上班都要叫我媽陪我去上班
: : 以免我在路上被精障噁爛狂甲強暴
: : 我阿嬤出門買菜也要叫我媽陪她去
: : 以免被路上突然出現的高瓦力拉去做朋友
: : 政府更應該規定出門要兩人同行
: : 因為一個人出門會讓人有犯罪的衝動
: : 女生更應該要包得緊緊的
: : 看看我們的大國印度
: : 已經為我們做了最好的示範
: : 你會被強暴 就是你的錯 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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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8.214.106.20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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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vs (188.214.106.206 臺灣), 10/29/2024 09: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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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物理性剁雞雞比較好^^ 你說的人工去勢也是這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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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社經社區也會有性變態阿 只是他們都躲藏在社會中
有社會地位高的工作 或是擔任主管 對職場或校園中的獵物下手
出事了有人脈有錢可以處理
他們不會笨到對同社區的路上獵物下手
因為同社區都高社經萬一惹到不該惹的就慘了
賤民社區就比較多是確診過被放出來的嫌犯
※ 編輯: levs (188.214.106.206 臺灣), 10/29/2024 09: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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剁雞雞比較有洩憤效果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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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其實熟人更要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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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意思!! 他們可能用手或器物對不對 哀哀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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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真的要放回社區起碼化學閹割嘛
雖然我是比較希望物理性剁雞雞啦 而且要用剁雞肉那種大菜刀用力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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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沒案底就繼續找下一個獵物
反正他們高功能 換職場甚至就算台灣待不下去出國也不是問題
而且又有社會地位 如果從事受人尊敬的工作
別人會看他平常工作待人表現 認為他怎麼可能是人渣
會不會是誤會 或是女生本身也有意思 先勾引 或仙人跳
※ 編輯: levs (188.214.106.206 臺灣), 10/29/2024 10: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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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無神論 不過他已經有現世報了XD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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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人權很重要
我舉個例子 比方說這次被欺負的小朋友
萬一她因此生病 她就也變患者了
很遺憾但其實精神科真的很多以前被人欺負過的
而且其實很多性變態也是小時候被人弄過
不過不論人權也不論有什麼苦衷
如果放出來會危害社會應該要繼續送去機構治療(不能放出來)
或是要有配套措施才對
※ 編輯: levs (188.214.106.206 臺灣), 10/29/2024 10: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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