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試用期薪資不低於8成「是保障員工」
※ 引述《violette0809 (查理)》之銘言:
: 好奇問一下,
: 試用期這東西是不是只是增加勞資不平等而已?
: 試用期薪水低於正職,間接提高了轉職成本,
: 你進去一家公司後就算發現這家公司不好,
: 考慮到轉職後又要重新開始新的試用期,重新開始低薪循環,
: 導致有些人可能就先忍了繼續給資方壓榨?
: 我在美國住的地方還沒聽過有試用期的,(當然也有可能我見識不足,歡迎指正)
: 身邊朋友同事包括我自己都是做的不爽就跳槽,
: 企業為了怕人一直跳槽,就會開出更好的薪資跟福利。
: 要是試用期變成一個普遍的東西,那肯定就比較難說想跳槽就跳槽,畢竟跳槽還要先降薪三
: 個月。
: 所以試用期這種東西,怎麼想都感覺是利好資方吧?
: 與其定試用期八成薪資,直接立法規定禁止試用期比較實在吧?
: 有沒有什麼說法?
以前就有新聞試用期沒過你還是得付資遣費...
那時板上一堆的認知就是根本沒試用期這種事...
但是那時一般為人熟知的試用期是指前三個月...
薪水公司可以調整跟正職不同...
如果三個月內認為你不適任可以叫你滾蛋不用給資遣費...
我認為的這種一般人認知的試用期規則應該是過去沒好好管理的業界潛規則...
至少新聞的發生就先打臉試用期你還是得照資遣的規定來...
但是試用期的薪資跟正職是不是有啥硬性規定就沒聽說了...
這種事可能就看公司...
我沒遇過自己這樣...
但某部門的新人試用期跟正職薪水差個幾千塊來著...
雖然我看那部門主管就一副老土樣...
所以說到了主管這他想怎麼玩也是看他心情...
換個角度想你的薪水隨時可以更動 ;;
雖然那是個很鳥的公司但也是上市公司...
現在好了試用期的薪水給你規定八成...
公司完全不用跟你囉嗦直接開下去...
有問題自己打去主管機關吵...
說真的你的能力怎麼可能因為這三個月的努力就讓你差了兩成薪...
不如乾脆這三個月給你一個職稱三個月後再正式掛正職的職稱...
這樣凹你更有憑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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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這種試用期偷砍你幾千塊薪水的事...
是那種五六十歲以上出社會時那時根本沒太多法律保障留下來的遺毒...
而HR大多也配合主管指示給薪資設定...
說真的上市櫃也是有這種遺毒...
有時根本不是公司的態度...
※ 編輯: protoss (180.176.130.101 臺灣), 05/12/2024 0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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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一種走偏門的作法...
只是會讓人覺得很鳥就為了省那幾千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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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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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那個年代就法令也沒太多保障搞出來的...
大一點的公司態度不會這樣..
還會存留著這規定或許主管認為他這樣省個幾千塊上頭會對他滿意吧?
※ 編輯: protoss (180.176.130.101 臺灣), 05/12/2024 02: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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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從來就沒試用期這件事...
就有公司被資遣新人告了才知道...
老人愛東摳西摳的壞習慣罷了...
但一般人可能第一份工作也就傻傻地覺得合理...
事實上政府是站在勞工這邊的...
說真的試用期不過應該都是很誇張的吧...
我是沒聽過試用期不過的...
但我遇過試用期過的很糟糕的那種還不少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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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rotoss (180.176.130.101 臺灣), 05/12/2024 02: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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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有聽過離職公司故意少換前一年的特休錢給他的...
天曉得是不是會計要做點帳弄到她自己的薪資去 ;;
反正科技公司亂七八糟的一堆...
※ 編輯: protoss (180.176.130.101 臺灣), 05/12/2024 02: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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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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