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憲法法庭:罵人髒話不一定構成公然侮辱

看板Gossiping作者 (cc)時間1周前 (2024/04/26 18:05), 1周前編輯推噓20(26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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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央通訊社 2.記者署名: 林長順 3.完整新聞標題: 憲法法庭:罵人髒話不一定構成公然侮辱 4.完整新聞內文: 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刑法公然侮辱罪合憲,但限縮範圍,故意貶損 他人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才會構成。社會上常見罵人髒話可能只是口頭禪,不一定構成公 然侮辱。 依憲法法庭判決,包括媒體人馮光遠、作家張大春等8名聲請人的確定判決,如果不是在 合憲範圍內適用相關規定,可以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另外4名聲請人的確定判決 ,因判決理由不符本判決意旨,均廢棄發回各管轄法院審理。12件法官聲請案件,應由承 審法院繼續審判。 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馮光遠、張大春涉嫌 公然侮辱罪被判決確定,馮、張與多名案件當事人、法院刑事庭認為,公然侮辱罪違反憲 法言論自由等,分別聲請釋憲或法規範憲法審查。 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公然侮辱行為如按個案之表意脈絡,對於他人 之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造成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損害,且經權衡非有益於公共事務思 辯等而不具正面價值,於此範圍內處罰「合憲」。 憲法法庭認為,侮辱性言論雖然可能冒犯他人或侵害他人名譽,但也有溝通思辯、輿論批 評、表達個人價值立場等功能,且侮辱性言論的表意脈絡及所涉事務領域相當複雜、多元 ,除可能同時具有政治、宗教、學術、文學、藝術等高價值言論的性質外,也可能兼有抒 發情感或表達風格的表現自我功能。 憲法法庭強調,不能僅因髒話或具有冒犯性,一律認為是無價值或低價值言論。因此,法 院在個案中適用公然侮辱罪時,仍應權衡侮辱性言論對於名譽權的影響及其可能兼具的言 論價值。 憲法法庭指出,就言論表意脈絡而言,語言文字等意見表達是否構成侮辱,不得僅因該語 言文字本身具有貶損他人名譽的性質即予認定,應就其表意脈絡整體觀察評價。如果脫離 表意脈絡,僅因言詞文字的用語負面、粗鄙,即一律處以公然侮辱罪,這個規定成恐怕為 「髒話罪」。 憲法法庭強調,語言文字等意見表達是否構成侮辱,除了參照其前後語言、文句情境及文 化脈絡予以理解外,也應該考量表意人的個人條件(如年齡、性別、教育、職業、社會地 位等)、被害人所處地位(如被害人是否屬於結構性弱勢群體的成員等)、表意人與被害 人的關係及事件情狀(如無端謾罵、涉及私人恩怨的互罵或對公共事務的評論)等因素, 來做綜合評價。 憲法法庭舉例說明,如果被害人自行引發爭端或自願加入爭端,導致對方以負面語言予以 回擊,屬於一般人的常見反應,應從寬容忍這種回應言論。 例如,具言論市場優勢地位的網紅、自媒體經營者或公眾人物透過網路或傳媒,故意公開 羞辱他人,由於此等言論對他人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可能會造成更大影響,即應承擔較 大的言論責任。 憲法法庭表示,以社會上常見用三字經罵人的案例來說,個人語言使用習慣及修養本有差 異,有些人的日常言談確可能習慣性混雜某些粗鄙髒話(例如口頭禪、發語詞、感嘆詞等 ),或只是以此類粗話來表達一時的不滿情緒,縱使粗俗不得體,也不是必然蓄意貶抑他 人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 尤其是衝突當場的短暫言語攻擊,如果不是反覆、持續出現的恣意謾罵,很難認定表意人 是故意貶損他人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編輯:方沛清)1130426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4260274.aspx 6.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64.1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4125954.A.641.html ※ 編輯: abc4 (122.121.64.145 臺灣), 04/26/2024 18:06:38 ※ 編輯: abc4 (122.121.64.145 臺灣), 04/26/2024 18:07:13

04/26 18:07, 1周前 , 1F
很好 把三字經當口頭禪就不是罵人了 9+9
04/26 18:07, 1F

04/26 18:07, 1周前 , 2F
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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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07, 1周前 , 3F
中華民國將被這些總統提案的大法官搞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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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08, 1周前 , 4F
8+9又一次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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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09, 1周前 , 5F
哇..以後能名正言順的幹妳娘了…
04/26 18:09, 5F

04/26 18:11, 1周前 , 6F
薛丁貴的公然侮辱
04/26 18:11, 6F

04/26 18:12, 1周前 , 7F
以後警察應該會常常被人問候娘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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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12, 1周前 , 8F
,因爲這是口頭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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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16, 1周前 , 9F
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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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17, 1周前 , 10F
公堂之上 公你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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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17, 1周前 , 11F
先看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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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18, 1周前 , 12F
所以以後可以罵人三字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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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18, 1周前 , 13F
已知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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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20, 1周前 , 14F
問題是要不要用刑事處理
04/26 18:20, 14F

04/26 18:26, 1周前 , 15F
法官:你為什麼罵他雜種? 因為他亂丟垃圾
04/26 18:26, 15F

04/26 18:27, 1周前 , 16F
法官:你為什麼罵他雜種? 因為老子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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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28, 1周前 , 17F
1分鐘就能判定的小事 要一直開庭?
04/26 18:28, 17F

04/26 18:29, 1周前 , 18F
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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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32, 1周前 , 19F
幹要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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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34, 1周前 , 20F
習慣講幹,自然表現出幹,就不算幹
04/26 18:34, 20F

04/26 18:37, 1周前 , 21F
好的,你很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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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39, 1周前 , 22F
是不是幹林涼是口頭禪的話就只能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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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39, 1周前 , 23F
一段話中幹太多次的話仍屬公然侮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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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39, 1周前 , 24F
多得是用來加重語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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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39, 1周前 , 25F
除罪不表示民事不能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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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42, 1周前 , 26F
如果 罵 塔綠班 呢? 不要雙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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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59, 1周前 , 27F
美國罵人也無罪
04/26 18:59, 27F

04/26 19:11, 1周前 , 28F
這標題好爛,躲起來罵當然不會造成公然侮辱
04/26 19:11, 28F

04/26 19:11, 1周前 , 29F
啊!
04/26 19:11, 29F

04/26 19:12, 1周前 , 30F
根本不用開庭,證據蒐集好直接公定價就解決
04/26 19:12, 30F

04/26 19:12, 1周前 , 31F
04/26 19:12, 31F

04/26 19:14, 1周前 , 32F
電影中的只能給你提老母! 發生了!
04/26 19:14, 32F

04/26 19:22, 1周前 , 33F
阿館 早說 你他媽的是不會早點說?
04/26 19:22, 33F

04/26 19:28, 1周前 , 34F
我罵幹這個字是近5百天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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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9:44, 1周前 , 35F
党說你公然侮辱才是公然侮辱
04/26 19:44, 35F

04/26 20:17, 1周前 , 36F
以後可以三字經問候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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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21, 1周前 , 37F
幹你娘 爛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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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24, 1周前 , 38F
正常吧 幹 操 都是語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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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26, 1周前 , 39F
哈哈哈哈哈,大法官說髒話口頭禪不犯
04/26 20:26, 39F

04/26 20:26, 1周前 , 40F
罪啦,我要來寫一本髒話辭典,研究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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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26, 1周前 , 41F
國髒話,喔耶~哈哈哈哈哈~巴嘎呀嘍
04/26 20:26, 41F

04/26 20:26, 1周前 , 42F
~西爸~
04/26 20:26, 42F

04/26 20:31, 1周前 , 43F
剝削剝削剝削
04/26 20:31, 43F

04/26 20:32, 1周前 , 44F
(bullshit bullshit bullshit)
04/26 20:32, 44F

04/26 20:42, 1周前 , 45F
幹你娘老擊敗
04/26 20:42, 45F

04/26 20:54, 1周前 , 46F
有講等於沒講,就看誰會凹,真的不如
04/26 20:54, 46F

04/26 20:54, 1周前 , 47F
直接判違憲
04/26 20:54, 47F

04/26 21:58, 1周前 , 48F
幹你娘蔡母豬
04/26 21:58, 48F

04/26 22:01, 1周前 , 49F
大法官超機民進黨
04/26 22:01, 49F

04/26 22:49, 1周前 , 50F
廢話,現行實務本已如此認定
04/26 22:49, 50F

04/27 00:19, 1周前 , 51F
還不一定咧 我罵髒話關對方屁事啊幹你娘
04/27 00:19, 5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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