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修法能嚴懲黃子佼? 沈伯洋曝最大問題:想想就令人噁心

看板Gossiping作者 (八卦版浪人47之28)時間1月前 (2024/04/09 11:04), 編輯推噓1(213)
留言6則, 5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LeeSeDol (嘖嘖...)》之銘言: : 修法能嚴懲黃子佼? 沈伯洋曝最大問題:想想就令人噁心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634751 : 自由時報 : 記者黃筱薇 :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不僅身陷MeToo風波,更遭爆持有多部未成年女孩性影像、曾性侵17歲 : 少女等醜聞,引發各界撻伐,不少人疾呼修法嚴懲更多像黃子佼一樣的人。對此,民進黨 : 立委沈伯洋點出修法困難點,並直言黃子佼事件最大的問題是特定圈子的「包庇」! : 身兼國立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副教授的沈伯洋8日在臉書發文表示,他身為民意代表, : 同時也是父親,當然有貫徹保護兒少的決心,他認為修法有其必要,但程序跟細節都很複 : 雜,要先修核心來解決問題,「如果單純只是加重刑責,可能無法對症下藥」。 : 沈伯洋指出,要到犯罪學裡提到的威嚇,至少同時需要「嚴厲」、「迅速」、「確實」這 : 3個要素,「如果只有『嚴罰』,但執法抓不到(沒有『確實』),等於沒有威嚇,這就 : 是為何酒駕修法需要酒測來配合(要確實被抓到)。『迅速』的話老實說很難做,因為民 : 主國家法律程序進行就是比較慢。」 : 針對許多人問為什麼罪責可以那麼輕?沈伯洋表示,「那是因為目前沒看到其他證據,現 : 在都只是媒體報導,但只要一有相關證據,馬上會升級成兒少性剝削條例36條或38條的幫 : 助犯,那都是重罪(7年且可加重1/2)。要有這方面的證據,需要把後面一串粽子抓出來 : 。」 : 他說,「對價關係(或者購買)比較難成為單獨加重理由,因為法律上購買行為要認定是 : 一種『幫助』或組織條例的『資助』都很難,唯一可比的是刑法上的贓物罪,但贓物罪的 : 可罰性並不高。非法下載其實和購買一樣,都是一種『貢獻』,但很難有法律上的區別。 : 甚至非法下載的散播可能性還更高。因此我覺得不要用購買來當作法律要件,而是去看黃 : 子佼有沒有一些指定影片等行為,如果有,那就可以等到粽子出來之後直接回歸36條或38 : 條就好,其實不用在這部份修法,且修法不會溯及,也處罰不到黃。正確作法是在現行規 : 範下看哪些規範有適用比較合理,並且協助證據保全。」 : 最後沈伯洋表示,「我一開始就說這是一個轉型正義的問題。我們長期以來特定圈子的不 : 改革以及鄉愿,讓這件事情在檯面下那麼久,讓證據更難被取得,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這 : 些人們拿補助,主導文化發展,想起來就令人噁心。政府不但不應該再繼續合作,未來在 : 採購或者契約上需要更為嚴格才是。」 喔是喔 現在全台灣有誰敢支持黃子佼? 直接提案修法沒有人敢反對 身為立法委員不提案整天在外面放話 根本就是怕提案修法結果搞到自己人阿 笑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7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2631840.A.964.html

04/09 11:05, 1月前 , 1F
藍白立委安安靜靜
04/09 11:05, 1F

04/09 11:06, 1月前 , 2F

04/09 11:07, 1月前 , 3F
所以提案了?
04/09 11:07, 3F

04/09 11:09, 1月前 , 4F
空話很會~但真的要提案~又當沒事
04/09 11:09, 4F

04/09 11:11, 1月前 , 5F
提案以後太危險自撤又不是沒發生過
04/09 11:11, 5F

04/09 11:18, 1月前 , 6F
PTT逆風仔怎麼都縮起來了?
04/09 11:18, 6F
文章代碼(AID): #1c5B0Wba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c5B0Wba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