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事實查核中心:賴清德老家是「重建」 新北市府:查證吻合
※ 引述《q347 (我家隔壁北川景子)》之銘言:
: 事實查核中心:賴清德老家是「重建」 新北市府:查證吻合
: udn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675516
: 2023-12-30 10:00 聯合報/ 記者
: 江婉儀/新北即時報導
: 賴清德老家違建爭議延燒,民眾在賴清德老家前合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28日公布資料,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老家原址在1970年代是工寮,
: 但賴家曾經搬離,老家荒廢近20年,直到2003年才在原址重建新居。新北市工務局認為,
: 該資料與市府多次查證的結果不謀而合,而相關人士避重就輕,誤導該建築物為合法房屋
: ,刻意隱瞞事實已不攻自破。
: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於28日公布資料,賴陣營強調老屋從1958年就存在、在2003年「修繕」
: 、「整修」;但賴家老屋曾經荒廢,是歷經「重建」才又出現,建物並非始終存在,對此
: 賴陣營並未揭露。
我們來看一下建築法第九條
第 9 條
本法所稱建造,係指左列行為:
一、新建:為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者。
二、增建:於原建築物增加其面積或高度者。但以過廊與原建築物連接者,應視為新建。
三、改建: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
四、修建:建築物之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架及屋頂,其中任何一種有過半
之修理或變更者。
再來看一下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十二條
第 12 條
舊違章建築在未依規定拆除或整理前,得准予修繕,但不得新建、增建、改建、修建。
前項舊違章建築之修繕,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辦法行之。
違建不管你是哪種違建
為了人民居住安全 是准予修繕
修繕違章建築,應指在不拆除建築物構造之前提下,就基礎、樑柱等在原規模範圍內修理
或變更,且任一種修繕項目未過半
比如照賴陣營的說法
因為屋頂被颱風吹掉 那可以在原有的樑柱外牆基礎下 補強樑柱並重新蓋一個屋頂
但屋頂斜率不得小於原有斜率 簡單說就是原本是屋頂結果你改成一個有女兒牆的平屋頂
原有屋頂樑及柱不得修建超過原有的承重率
再更簡單的說法就是"恢復原狀斜屋頂"而不是"改建成為一個露臺"
其實事實就是
在未申請認定成為合法建物的賴家
迄今如果還是一層樓斜屋頂老屋
那完全不會有爭議
但你從一樓斜屋頂磚造老屋 變成二樓RC建築 怎麼變長變胖變高 變結構 還長出一個草皮
怎樣都無法去解釋你實際就是違反建築法以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的只准修繕
不准新建增建改建
掰甚麼有門牌 有繳稅都是胡亂瞎扯
你只要說明為何迄今仍未申請認定為合法建物就好
: 依據建築法第9條規定:「本法所稱建造,係指新建:為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
: 拆除而重行建築者。」,所以「重建」即為「新建」,依建築法規定必須申請建築許可。
: 經查,賴家老宅在民國92年重建時,賴清德是時任立法委員,惟其本人或其家人並無依照
: 規定提出申請資料可稽。
: 工務局強調,為審慎釐清賴清德老家是否屬於民國98年6月25日前的既存違建,或是否屬
: 於民國70年2月15日發布實施北部區域計畫前的合法房屋,查證資料,共計調閱農業部林
: 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等相關圖資16張,交叉比對多方佐
: 證,避免社會大眾誤會是賴清德施壓,也避免造成鄰近住戶恐慌。市府已窮盡一切力量佐
: 證判定,相關人士若再有批判,只能證明是無法接受事實,蓄意向公務人員潑髒水的惡劣
: 行徑。
: 工務局重申,自今年9月起即一再呼籲懇請賴家老宅所有人檢附相關佐證資料,申請合法
: 房屋證明,以利市府加速釐清真相,很遺憾當事人寧願對外放話,100多天來不願提供相
: 關資料為自己佐證辯白,一再以鄰房狀況掩護,塑造其為合法房屋的假象,此舉已引起當
: 地居民恐慌。公務機關為維持公正獨立性,靠著僅有資源佐證認定,卻遭有心人士一再羞
: 辱詆毀,助長興訟誣告,浪費社會資源的行徑令人難以認同。
: 所以事實查核中心也出來打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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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0.69.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3908583.A.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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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隨著賴營/DPP說法被牽著鼻子走
我就只問一句"為何不去申請認定為合法建築物"
問這個就好
管他掰甚麼 問這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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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esign0606 (211.20.69.79 臺灣), 12/30/2023 11: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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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前未申請認定為合法建物 就已經是違建
重建沒申請當然也是違建
只是前者是"既存違建" 後者是"新增違建"
且本案還違法了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但扯太多只會被DPP跟賴營 側翼帶節奏
現在只要把節奏拉回來
把"為何迄今沒去申請認定為合法建物"就好
這點他們怎麼掰都掰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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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esign0606 (211.20.69.79 臺灣), 12/30/2023 1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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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你連合法建築認定都不去申請了
又不是政府主導的大規模開發案
都是私人土地
依規定私人土地要變更編定就是所有權人自己去申請啊
這個中央製圖就是外行人啊
你還貼他的圖 可見也是外行
多爬點文 變更編定的我早就回過了 打臉打到我手都痠了
※ 編輯: design0606 (211.20.69.79 臺灣), 12/30/2023 12:19:02
周邊土地都有地主去變更為農牧用地 丙種建築用地
就你們幾戶還是礦業用地 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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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esign0606 (211.20.69.79 臺灣), 12/30/2023 12: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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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籍 門牌這種明顯轉移帶風向的話題就不用隨著DPP全黨或賴轉了
他們只是混淆視聽 用大部分人"繳稅就是合法""有戶籍門牌就是合法"的
既有觀念帶風向輿論
現在要把定調拉回來
只要大聲問"為何不去辦理認定合法建物"就好
※ 編輯: design0606 (211.20.69.79 臺灣), 12/30/2023 12:27:42
至於為何當初會扯門牌 稅籍問題?
實施建築管理前己建造完成之合法建築物,可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之一:(1)建築執照、
(2)建物登記證明、(3)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築物完工證明書、(4)載有該建築物資
料之土地使用現況、(5)完納稅捐證明、(6)繳納自來水費或電費證明、(7)戶口遷
入證明、(8)地形圖、都市計畫圖、都市計畫禁建圖、航照圖或政府機關測繪圖,據以
認之。本案有關貴轄內○○安養中心之合法屋認定,仍請當事人檢附上開規定文件之一,
據以辦理。
看懂就知道為何賴營要帶有門牌有繳稅的風向了
※ 編輯: design0606 (211.20.69.79 臺灣), 12/30/2023 12: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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