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難道吃個滷肉飯就被殺死,只能自認倒楣???

看板Gossiping作者 (卍煞氣ㄟ柯神卍)時間6月前 (2023/11/22 09:51), 6月前編輯推噓7(1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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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rds2012 (づ′・ω・)》之銘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608/2515910.htm : 快訊/台中2寶爸吃滷肉飯遇刺身亡!5共犯今遭判刑 持刀主嫌仍在逃 : 去年黃先生與朋友在台中吃滷肉飯 : 只是打個電話而已,兇手一群人以為黃在烙人 : 一群人就直接圍毆把黃先生打死了,而致死的是刀傷,心臟被刺破 : 而且拿刀砍黃先生的主謀逃到中國了!!! : 其他瘋狂圍毆黃先生的人全部判2年 : 而黃先生兩個兒子成為孤兒 : 我想問問老天爺!!! : 黃先生在台中只是吃個滷肉飯而已 : 最後被圍毆到死 : 真的只能自認倒楣嗎!!! : 0.0 法律人最白癡的地方就在這裡 他們已經走火入魔不知道民眾想要的正義是什麼 只想繼續鑽研法理 跟社會期待嚴重背離完全不意外 這種社會案件會發生 無論是詐騙販毒載客乃至於像這種兇案 要定罪分主犯從犯根本一點意義都沒有 乳酪理論我想大家都 知道 簡單講就是事件要發生中間有很多關卡 需要多人配合 換句話說犯罪的發生團隊裡多數人都是主犯 而不是只有少數主犯 以這個吃滷肉飯莫名被殺為例 沒有一轟而上開扁能真的把人打死的機率極小 那在沒有被人強迫要一起上的前提下 不就每個都是主犯 真的有區分的必要性嗎? 所以法律人為什麼看起來這麼白癡 跟社會嚴重脫節絕對是一大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219.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0617890.A.B80.html

11/22 09:52, 6月前 , 1F
法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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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9:52, 6月前 , 2F
法律人耶,等等嘴你愛看司法 a 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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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9:54, 6月前 , 3F
就是要避免為了迎合民眾好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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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9:54, 6月前 , 4F
法匠等等嗆你法盲去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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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9:55, 6月前 , 5F
造成致命傷的那個人罪特別重,一起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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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大部份人出手會分輕重,如果有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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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9:56, 6月前 , 7F
罪都一樣,恐怕下手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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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不重要 因為優點太明顯了 責任歸屬不用細分 審理很快省成本 再者你說的下手更重 怎麼不會變成有人不敢出手? 與社會脫節是什麼意思你要不要想想

11/22 09:56, 6月前 , 8F
他們的職責就是個案不能迎合民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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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法律人想幹嘛 繼續鑽研法理跟社會脫鉤? ※ 編輯: CurryGOD (59.125.219.193 臺灣), 11/22/2023 10:02:15

11/22 09:59, 6月前 , 9F
立委修法啊,最白癡的就是這些選民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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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9:59, 6月前 , 10F
笑死 是沒打過架喔圍毆還會分輕重 都嘛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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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9:59, 6月前 , 11F
死裡打又不一定抓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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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00, 6月前 , 12F
你乾脆說酒駕連坐會造成車上人人都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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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00, 6月前 , 13F
除非上去打時都想要他死 不然當然要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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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上了把人打死 反之你沒上人死的機會很小 你明明很大程度決定會不會把人打死 影響有小於主犯嗎 ※ 編輯: CurryGOD (59.125.219.193 臺灣), 11/22/2023 10:07:17

11/22 10:03, 6月前 , 14F
讓髮棺親身體驗之後,牠才會知道該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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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03, 6月前 , 15F
麼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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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08, 6月前 , 16F
所以快去考法官 台灣靠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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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講這種不切實際的言論 可悲 ※ 編輯: CurryGOD (59.125.219.193 臺灣), 11/22/2023 10:10:33

11/22 10:23, 6月前 , 17F
迎合民意? 那是政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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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23, 6月前 , 18F
有人拿刀,有人只出拳,判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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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過了 你覺得一人拿刀砍一人 人死的機會大 還是一人拿刀一人出拳 死的機會大 要是沒出拳他死的機會大嗎 所以出拳也是殺人的行徑 本案法官是這樣判的嗎

11/22 10:26, 6月前 , 19F
所以誰告訴你法律是為了回應人民對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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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26, 6月前 , 20F
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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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法律要幹嘛 維護法律人心中的正義? 不要講那種空洞的理論 讓我等民眾聽不懂的話很難嗎

11/22 10:43, 6月前 , 21F
法律人耶,庭內就從絕對的神明,豈敢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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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43, 6月前 , 22F
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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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43, 6月前 , 23F
你說的也是某一派法學理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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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0:52, 6月前 ,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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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urryGOD (59.125.219.193 臺灣), 11/22/2023 10:59:38

11/22 11:16, 6月前 , 25F
法律人都住象牙塔,誰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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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1:47, 6月前 , 26F
你太厲害了,上百年累積的社會慣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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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1:47, 6月前 , 27F
法學理論都沒有你拍腦袋想到的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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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1:47, 6月前 , 28F
不要先去上個大一民法刑法看看自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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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1:47, 6月前 , 29F
哪幾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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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2:53, 6月前 , 30F
六法全書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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