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遭影射帶女生開房間 鄭文燦再發聲明要告了:我非影中人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熊)時間2年前 (2023/10/25 14:37), 編輯推噓7(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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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ianfen (Lily)》之銘言: : 遭影射帶女生開房間 鄭文燦再發聲明要告了:我非影中人 : 記者 賴慧津 TVBS :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捲入桃色風波,近日流傳一段影片,畫面疑似帶一名女子到澳門某知名 : 酒店開房間,昨日他也受訪澄清,強調是不實影射,今日他又再度提出3點聲明,該段影片 : 是透過剪接、移花接木,影片中並非他本人,強調已經透過律師針對散播影像的側翼粉專提 : 告,追查影像來源、還原真相。 : 鄭文燦稍早在臉書聲明,網路流傳的四段影片,影像老舊模糊,透過片段剪接,移花接木, : 其目的性很清楚。他已經透過律師針對散播影像的側翼粉專提告,追查影像來源、還原真相 : 。 : 鄭文燦說,該影片由四段不同時間的影像剪接而成,各段畫面時間不連續,不但穿著不同, : 更從短袖變成長袖。而後續散佈的照片,也是昏暗模糊、無法識別拍攝脈絡,其目的一樣是 : 為了擴大影射效果。 : 鄭文燦表示,四段影像有諸多不合理,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製造看圖說故事的效果。其 : 中關鍵的一段影像,刻意遮蔽時間,仔細核對走入飯店房間的影中人,可以從各種特徵發現 : 明顯與自己不同,「我不是影中人」。 : https://reurl.cc/nLp4zl 梁文傑鄭文燦確有澳門行 林瑞圖勝訴 王己由╱台北報導 2012年8月2日 台北市議員林瑞圖爆料指稱,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梁文傑、桃園縣黨部主委鄭文燦,曾前往澳門接受陳盈助花酒招待,梁、鄭二人認說法不實,妨害他們的名譽,訴請林瑞圖各賠二百萬元和刊登道歉啟事。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二人確曾接受陳盈助招待,判決林瑞圖勝訴。 梁文傑、鄭文燦認為林瑞圖去年十一月廿六日,在TVBS電視台現場直播的「二一○○週末開講」節目中,指稱他們在去年六月前往澳門時,曾接受陳盈助招待,並無償受贈相當澳幣五十萬元的賭場籌碼,涉及侵害二人名譽權,因此向台北地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林瑞圖賠償、道歉。 北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林瑞圖的發言,涉及曾任中央政府機關首長的鄭文燦,及擔任民進黨重要幹部的梁文傑,且林發言當時,時值本屆總統大選及立委選舉,梁身為民進黨發言人、鄭為民進黨立委參選人,有無接受賭場業者招待,屬與公共利益相關的公眾人物可受公評之事。 合議庭先後傳喚陳盈助,陳的澳門員工江政都及派駐大陸代表蔡孟勳、陪同梁鄭二人赴澳門的秦庠鈺等人作證後,認定林瑞圖爆料前,曾向蔡孟勳查證,明確獲告知梁鄭二人有受招待之事。 合議庭綜合相關人證說法,確認陳盈助曾在去年五、六月間,請江政都等員工招待秦庠鈺和梁鄭二人在內的隨行友人,該次招待花費約四十二萬港幣,雖然無法確認招待內容,是否包括相當五十萬澳幣賭場籌碼,但不論招待內容為何,招待金額已和五十萬澳幣相近。 同時,招待內容有無包括「提供賭場籌碼、至有女陪侍會所酒店」,都涉及身為公眾政治人物是否出入不當場所,且收受賭場業者陳盈助不當金錢或其他不法利益情形。 林瑞圖爆料前,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並確有相當理由確信招待言論的陳述為真,可認定「招待言論」說,與實際情形的主要事實相符,在「能證明為真實」下,可免除侵害名譽的損害賠償責任。一日判決林瑞圖勝訴,不必賠償及登報道歉。 === 2012年 鄭文燦也告了,只是敗訴了而已 法院都已經認證招待是事實了 現在要再告一次的意義在哪裡?? 再次被法院認證嗎?? 本來以為胖周瑜不一樣 結果發現只要是男人,加入民進黨後都一樣 悲哀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228.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8215823.A.1AC.html

10/25 14:37, 2年前 , 1F
選舉到了總是要先告一下
10/25 14:37, 1F

10/25 14:38, 2年前 , 2F
鄭文燦哪次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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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38, 2年前 , 3F
0.0 新聞照片不是很清楚嘛?我眼睛業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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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39, 2年前 , 4F
不避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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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40, 2年前 , 5F
想要再被認證一次酒店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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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40, 2年前 , 6F
哪裡不一樣了 包裝的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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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41, 2年前 , 7F
漏了鄭文燦被林瑞圖嗆到不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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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42, 2年前 , 8F
論文抄襲、公家建築出包、炒土地、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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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42, 2年前 , 9F
..大阿哥什麼都能參一咖。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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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43, 2年前 , 10F
為什麼還要等確認影片非本人才要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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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44, 2年前 , 11F
表示他曾經做過,但不確定這影片是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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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44, 2年前 , 12F
如果真的從來沒做過,一開始就直接否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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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44, 2年前 , 13F
告就好了啊, 還要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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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45, 2年前 , 14F
長的一副豬哥樣,還滿符合人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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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46, 2年前 , 15F
他聲明是非影中人而不是我沒做過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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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48, 2年前 , 16F
民噤黨SOP:先提告,再檢討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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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48, 2年前 , 17F
針察不公開 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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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49, 2年前 , 18F
之後查無不法謝謝指教。看看飯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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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49, 2年前 , 19F
看看七段,阿苗等等多安靜啊~
10/25 14:49, 19F

10/25 14:57, 2年前 , 20F
笑死 幹惡意造謠 堅信也可以贏
10/25 14:57, 20F

10/25 15:08, 2年前 , 21F
一事不再理吧…
10/25 15:08, 21F

10/25 15:28, 2年前 , 22F
還很多吧 最近超多有的沒的都有他的份
10/25 15:28, 22F

10/25 20:34, 2年前 , 23F
這次法院是自己人的
10/25 20:34,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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