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全家便利商店可以這樣查詢會員資料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 (Sing)時間10月前 (2023/08/24 08:21), 10月前編輯推噓9(9021)
留言30則, 17人參與, 10月前最新討論串20/22 (看更多)
※ 引述《goldhan ()》之銘言: : 坐等後續 : 第一篇說跟朋友兩家人 在下午茶 突然間就破了 : 第二篇變成朋友就是自己 突然破變成 是小孩拿磁鐵在邊角敲擊 但力道不可能破 : 不管是不是玻璃品質有問題 : 你都知道自己小孩在那敲敲敲才破的 : 還拍拍屁股裝沒事走人,這點就很有問題 : 你大可當場向店家說明 甚至質疑店家是否用品質不好的玻璃罔顧顧客安全 : 但光看你裝傻走人,講話都講一半甚至掩飾部分關鍵行為的動作,誰還敢幫你出聲 : 誰知道你現在講的 明天會不會又不同 沒再推文露餡的他都不講 →magicalko: 店家告小孩,警察局通報教育局,這都沒 180.217.250.225 08/23 11:10 →magicalko: 問題,但是,教育局為什麼直接聯絡幼稚 180.217.250.225 08/23 11:10 →magicalko: 園??沒聯絡監護人?? 180.217.250.225 08/23 11:11 早有警察介入了也是在推文露餡 →magicalko: 沒有,被告的小孩和奶奶都坐在1公尺外 36.224.131.38 08/23 23:22 →magicalko: 就奶奶和小孩玩,磁鐵飛出去,那個力量 36.224.131.38 08/23 23:35 →magicalko: 可以把隔間安全玻璃擊破?? 36.224.131.38 08/23 23:35 已經被告 也有表示過小孩在那玩磁鐵 中間不斷扯在一公尺外和小孩力氣很小不會打破 後面還在繼續扯如果先報警就沒這問題 你小孩現在都已經被告了 還在繼續扯原點我是看不懂是在搞哪齣? 大人不想處理 對方只好告小孩??? 小孩被告了 經教育體系關心小孩 對方好可惡? 約店家警方三方一起去看監視器 現場是不是只有你家小孩在那敲玻璃 不就這麼簡單? 還在扯說是外面打破的 看玻璃破碎點不就知道了嗎? 從內或外破碎看不出來? https://i.imgur.com/aD3nNoX.jpeg
https://imgur.com/D9uaUWq
https://i.imgur.com/56Lxb10.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27.1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2836486.A.7AF.html

08/24 08:22, 10月前 , 1F
八又翻
08/24 08:22, 1F

08/24 08:23, 10月前 , 2F
信用一直扣分
08/24 08:23, 2F

08/24 08:24, 10月前 , 3F
所以玻璃賠了沒 推文只會跳針電話
08/24 08:24, 3F

08/24 08:25, 10月前 , 4F
他標題就問電話啊 然後總部也回應了
08/24 08:25, 4F

08/24 08:25, 10月前 , 5F
要調會員資料必須向總部提申請 由總
08/24 08:25, 5F

08/24 08:25, 10月前 , 6F
部聯絡
08/24 08:25, 6F
我看總公司根本懶得屌這案 官式回覆會員資料問題而已 他自己都講得模擬兩可 查看完監視器超商打給他和是不是已經報警 他也跟本不知道 沒報警會有後續這一串到提告了?

08/24 08:27, 10月前 , 7F
不想賠想帶風向 還失敗 呵呵
08/24 08:27, 7F

08/24 08:29, 10月前 , 8F
就提告舉證法院見的流程在那跳針電話,
08/24 08:29, 8F

08/24 08:29, 10月前 , 9F
笑死
08/24 08:29, 9F

08/24 08:30, 10月前 , 10F
所以玻璃是不是他打破的
08/24 08:30, 10F

08/24 08:30, 10月前 , 11F
哇有圖片了 八又翻
08/24 08:30, 11F

08/24 08:34, 10月前 , 12F
搞半天 原來早就報案了 那現在吵這些的
08/24 08:34, 12F

08/24 08:34, 10月前 , 13F
確就是不打算負責的意思
08/24 08:34, 13F
為此我還詢問新北市工務局,商店強化玻璃有沒有規範? 他還跑去問工務局這玻璃合不合規定咧

08/24 08:35, 10月前 , 14F
想要用ptt帶風向結果猴子根本就是自己
08/24 08:35, 14F
※ 編輯: ga652206 (118.232.27.146 臺灣), 08/24/2023 08:40:06

08/24 08:38, 10月前 , 15F
看吧 果然是先報警 警察再請店家聯絡看能
08/24 08:38, 15F

08/24 08:38, 10月前 , 16F
不能私下和解
08/24 08:38, 16F

08/24 08:50, 10月前 , 17F
告得好,用力告
08/24 08:50, 17F

08/24 08:51, 10月前 , 18F
支持全家直接提告
08/24 08:51, 18F

08/24 08:52, 10月前 , 19F
家長只在意自己的個資法,呵
08/24 08:52, 19F

08/24 09:32, 10月前 , 20F
笑死 之前還有推文說違法個資法
08/24 09:32, 20F

08/24 09:33, 10月前 , 21F
以為個資法就可以無限上綱喔==?
08/24 09:33, 21F

08/24 09:35, 10月前 , 22F
建議網路帶風向加倍求償
08/24 09:35, 22F

08/24 09:36, 10月前 , 23F
丟人現眼,會生不會教,不如攜手去燒炭
08/24 09:36, 23F

08/24 11:07, 10月前 , 24F
原來是報案了 所以打電話走民事合理啊
08/24 11:07, 24F

08/24 11:07, 10月前 , 25F
你車禍 雙方留電話 要和解也是直接打啊
08/24 11:07, 25F

08/24 11:07, 10月前 , 26F
還個資 笑破我的內褲欸
08/24 11:07, 26F

08/24 11:08, 10月前 , 27F
不打電話可以啊 上法院講==
08/24 11:08, 27F

08/24 12:52, 10月前 , 28F
最好笑還是我上一篇說不要等到別人告他
08/24 12:52, 28F

08/24 12:52, 10月前 , 29F
結果還真的告了 只是告小孩
08/24 12:52, 29F

08/24 12:56, 10月前 , 30F
讓小孩養成從小自主 從被告開始
08/24 12:56, 30F
文章代碼(AID): #1avgA6Ul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0 之 22 篇):
文章代碼(AID): #1avgA6Ul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