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助理願意捐出加班費!」 高虹安怒斥

看板Gossiping作者 (只玩阿普軒)時間2年前 (2023/08/14 15:02), 2年前編輯推噓-1(8939)
留言56則, 20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5/25 (看更多)
※ 引述《vava5566 (開心)》之銘言: : 1. 助理認罪也不代表示真的,不然你請員工,員工隔天跑去認罪,你要坐牢 : 那不很好笑? : 2. 立委的行政費用七萬多太少了,才會讓大家想要大水庫挪移 : 與其思考助理費用被挪,不如檢討一下為什麼會有這種事? : 如果是行政費用七萬太少,不妨加到二十七萬,畢竟立委的事情很多,在那邊計較 : 助理費,國家何不弩力點,讓立委可以安心問政?不用關心到錢的事情? : 3. 清朝一品官員俸祿一百八十兩,養廉銀高達四萬多兩。雍正說: : 你不用專門奏折跟我報告養廉銀怎麼用,只要好好做事就好了,我才懶得管你。 : (意思這本就是你的薪水阿) : 所以檢調是否文史哲的程度該多加強點呢?才不會起訴這種鳥事貽笑大方。 : ※ 引述《RodrigueZ810 (裝小維)》之銘言: : : https://imgur.com/kYfca3N
: : 你說別人自願捐的 : : 問題是你說的"別人"都認罪了呀 : : 話說裡面的其中一個助理"陳奐宇" : : 不就是allyours...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40919/403074.htm : : 當初的PTT站長幫阿文當網軍的 : : 跑去高泓安那邊當助理了哦 : : 呵呵 先看看起訴書詐領助理費的部份: (一)被告高○安、陳○宇、黃○玟、陳○愷、王○文等5人均提起公訴 被告高○安、陳○宇、黃○玟、陳○愷、王○文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 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罪嫌。 ......... 犯罪事實(二)-4 寫到: ...總計詐得46萬30元(即62萬5,238元-16萬5,208元=46萬30元),而將之私用於不得以「公 費助理經費」支應,原應由高○安個人支付之零用金支出(舉例如餐飲、禮品、花藍、紅 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 文具、餐具等),甚至個人使用(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 大醫藥費、高○安個人餐費等)之支出,足以生損害於立法院對於補助立法委員遴用助理 所編列助理費預算管理之正確性。 ------------------------------------------------------------------------- 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 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 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 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 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結論: 我認為這個46萬30元,如果沒有進高虹安的口袋..若只是當成辦公室的周轉金來用 安安一定安啦 (前提是你錢都有補回去最好還有超過...少1塊都不行) 日常雜支墊付,錢有確實補回的話,應該不構成所謂的不正利益 檢察官用這條7年以上重罪來起訴... 自己想想,如果只是把零用金用來墊付,並沒有私吞,這樣被判7年合乎比例原則? 我說完惹, 我先承認我法盲 如果最後安安無罪, 代表法官也都是法__ , 嘻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28.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1996522.A.8E8.html ※ 編輯: berryc (220.136.128.152 臺灣), 08/14/2023 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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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億 微笑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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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竊放回去就不算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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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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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就不要吵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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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帳的那個要搞事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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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浮報加班費啊 助理都承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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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估狗 ->勞動部於民國103年10月20日以勞動條3字第1030132207號函釋說明 安安只要有留下班時間的LINE對話記錄,就算加班 算不算加班可不是助理自己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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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都認了是在講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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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報的部分給高私用 這助理也作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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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瓜粉崩崩就是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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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七年不知道 但犯罪事實是明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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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起訴的點在於1.浮報加班費 2.浮報的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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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在私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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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將偷搬洗衣機回去買一台新的放回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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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rryc (220.136.128.152 臺灣), 08/14/2023 15: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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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12年 依比例 高貪了60倍 要判7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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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軍進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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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已經網開一面了 辦公室的開支本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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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委員自己該負擔的 哪有用助理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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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問題出在回捐啊, 助理只是嘴巴說被逼迫,還是有錄音或對話紀錄 這種真憑實據? ※ 編輯: berryc (220.136.128.152 臺灣), 08/14/2023 15: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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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捐的錢來用 而且員工有捐公積金老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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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其實就看法官覺得有沒有浮報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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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時間還有回line就算加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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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沒有 拿去私用更是無恥 有錢人欺負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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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辦公室的開支立院都有編事務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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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rryc (220.136.128.152 臺灣), 08/14/2023 15: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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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出在有沒有浮報加班費不是回捐,你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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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怎麼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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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檢察官也太菜...浮報加班費這點,安安只要拿的出對話紀錄絕對可過關啦 頂多就是偽造文書有罪 ※ 編輯: berryc (220.136.128.152 臺灣), 08/14/2023 15: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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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浮報啊 加班費申請到滿 但只給助理一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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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 為什麼助理只能留一兩千 就是高只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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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加班時數值一兩千而已 剩下就是浮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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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確定捏? 加班費報5000, 5000有入你帳戶就沒問題(高要拿出加班事實,line對話記錄) 至於5000你回捐多少, 你要拿出證明確實遭到脅迫, 若有,這是哪條罪我就不知道了 ※ 編輯: berryc (220.136.128.152 臺灣), 08/14/2023 15:26:22

08/14 15:25, 2年前 , 27F
歷○久的員工午休完開始發文了 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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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點太弱 小心 梧老闆要你回捐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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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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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5:26, 2年前 , 30F
還在撐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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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rryc (220.136.128.152 臺灣), 08/14/2023 15:27:09

08/14 15:27, 2年前 , 31F
不用我拿出來 助理都拿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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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5:29, 2年前 , 32F
這四名助理沒拿到加班費 非常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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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5:32, 2年前 , 33F
起訴理由寫得這麼清楚易懂還可以自己開小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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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5:32, 2年前 , 34F
場來護航,你今天要加班到多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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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5:34, 2年前 , 35F
感覺攻防會在所謂的公積金有沒有流為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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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這麼覺得.. 如果有1塊錢真的進自己口袋,那就沒救了 ※ 編輯: berryc (220.136.128.152 臺灣), 08/14/2023 15:35:58

08/14 15:42, 2年前 , 36F
浮報費用就是貪污罪啊,跟助理是不是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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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5:42, 2年前 , 37F
捐錢真的無關的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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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5:59, 2年前 , 38F
你也要確定高每天晚上都有line給有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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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老舊思維不行啊... 當初不是一堆人嘴,你助理沒有每天進辦公室打卡就是詐領 結果咧? 一堆判例顯示,只要你說的出工作內容, 就算有工作事實 然後勞動部也認定了,下班時間回line訊息視同加班 至於加班費怎麼算員工跟顧主自己協調 現在制度上的BUG就是, 既然下班時間還打擾你就算加班 加班費是公家出,所以站在老闆的立場當然能報多少就給你報到上限 不然你要怎麼計算加班? 一條訊息5分鐘? 你怎知道你這一條訊息 會影響人多長時間?? 這些在私人公司問題不大, 因為勞資雙方都會維護自己權益 會找出平衡點. 但加班費公家出,只要不超出上限, 都在合理範圍 當然啦..你如果什麼加班事實的證據都拿不出來, 那就真的GG了

08/14 15:59, 2年前 , 39F
的助理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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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7:16, 2年前 , 40F
立法院原本就有編預算給立委辦公室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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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7:16, 2年前 , 41F
務使用,每月七萬餘元直接匯入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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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帳戶,所以即使是辦公室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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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應該來這七萬元出來使用,而非使用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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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捐”出來的錢,何況是將這些“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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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拿來給立委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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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7:21, 2年前 , 46F
她不僅七萬元不拿出來,還讓助理“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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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7:21, 2年前 , 47F
款”來付辦公室開支,這樣都已經很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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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7:21, 2年前 , 48F
分了。助理捐回來的薪資連用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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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7:21, 2年前 , 49F
支出都是不行的,這裡檢方的Q&A都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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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7:21, 2年前 , 50F
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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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錢原本是62萬多,為何檢方是用4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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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千來起訴她,因為裡面的16萬多“捐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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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拿來當作額外助理的薪資+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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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7:26, 2年前 , 54F
獎金,至於剩下的46萬多拿來做辦公室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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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7:26, 2年前 , 55F
務支出還是她個人使用的通通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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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rryc (220.136.128.152 臺灣), 08/14/2023 17:50:13

08/14 18:22, 2年前 , 56F
童仲彥貪五萬做辦公室雜支還不是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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