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尿篩有數值≠有用藥 醫檢師教你正確判讀檢驗報告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月前 (2023/06/14 20:32), 10月前編輯推噓4(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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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devidevi (凱特)》 之銘言: :   :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 2.記者署名: : 記者 邱宜君 :   : 3.完整新聞標題: : 獨/尿篩有數值≠有用藥 醫檢師教你正確判讀檢驗報告 :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板橋某私立幼兒園涉嫌餵藥案真相未明,不少家長可能都想把小孩帶去檢驗所驗巴 : 比妥鹽,但拿到篩檢報告時,可要小心解讀。專家提醒,檢驗流程分初篩和確認兩步驟, : 初篩報告數值在200ng/ml以下就是陰性,不能推論有用藥。要是不放心、不能接受,就要 : 用質譜儀再驗一次,若質譜儀仍有檢出,才能說可能有用藥。 :   : 日前有媒體報導,一名5月中旬報警的家長出示孩子4月27日的尿液篩檢報告「巴比妥數值 : 高達64」,某毒理學專家評論「根本不應該出現在小孩體內」,即認為零檢出才是唯一合 : 理結果,但醫檢師指出,這一連串解讀顯示對諸多檢驗方法及報告的不了解。 :   : 醫檢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監事高智雄發現,電視新聞秀出的那張報告單是「巴比妥鹽篩檢 : barbitorates screen」,結果為陰性(-),因為所列出的64這個數字,小於陽性閾值 : 200ng/ml。為什麼有檢出數值還不能斷定陽性?難道不該零檢出?這就要從與檢驗方法的 : 特性及侷限說起。 :   : 台大醫院兒少保護醫療中心兒童急診科主任曾偉杰昨接受本報採訪表示,免疫法是利用藥 : 物結構上的特徵來進行反應,很可能會有偽陽性或偽陰性的問題,也就是誤認了其他物質 : ,臨床上這兩種情況都會遇到,這時候就要用質譜儀複驗。 :   : 曾偉杰表示,目前國際公認標準藥毒物檢驗方法是「氣相層析質譜儀」或「液相層析質譜 : 儀」。免疫法是認結構特徵,質譜儀是看特定物質的分子量,更為精準。如果對免疫法的 : 結果有疑慮,可進一步用質譜儀確認。 :   : 既然質譜儀最準,為什麼還要先篩檢?高志雄表示,一般尿液藥物篩檢的使用時機是懷疑 : 48小時內有用毒,其角色是「初步檢驗」,並不以零檢出為陰性,而是低於閾值為陰性。 : 《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第19條明定「尿液檢體經確認檢驗結果低於前條閾值者, : 應判定為陰性。」 :   : 高智雄表示,一般程序上,如果篩檢陰性,就不會再做質譜儀分析。要是對篩檢結果有疑 : 慮,可進到第二步,用質譜儀「確認檢驗」,假使質譜儀也驗出濃度,才能說有用毒。如 : 果質譜儀也看到低濃度檢出,可能顯示曾經用藥,但已被代謝了一段時間。如果一開始就 : 擔心已經錯過最佳採檢時機、體內濃度不夠高,也可以直接上質譜儀。 :   : 不過,即便初步是檢驗陰性、質譜儀也未檢出,這也不代表絕對沒用毒,關鍵在於要採檢 : 時機是否夠即時。高志雄表示,若是已經使用多日,物質已經被人體代謝、排出,也會導 : 致未檢出的結果,但這就是採檢時間太慢的問題。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233649 :   : 6.備註: : https://reurl.cc/b977po 招名威教授 毒理威廉 : 某毒理學專家(評論「根本不應該出現在小孩體內」,即認為零檢出才是唯一合 : 理結果,但醫檢師指出,這一連串解讀顯示對諸多檢驗方法及報告的不了解。 :   : 民眾黨的不懂數值就去問柯文哲,不要不懂就跟著出來開記者會 : 跟著打小孩子體內不應該驗出64(-) :   手機排版請見諒 各位好 小弟不才 剛好有醫檢師牌 又剛好在研究濫用藥物的檢驗 所上剛好有個毒理招牌啦 (汗 先不講明明到底是濃度單位ng/mL(ppb) 還是質量單位微克(ug)啦XD 我認為這則新聞裡大家的說法都有正確的地方 包含藥物的檢驗確實常包含用免疫法的初篩或甚至快篩 以及LC或GC-MS的確認檢驗 但是前輩高醫檢師中間的說法我認為有一些法規適用上的問題,我認為啦 《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是根據毒防條例所設的法規,應該是用於問罪毒品犯罪才對 ,所以才會需要“法規閾值”來說明這個人到底在法規上是有濫用還是沒有濫用,基本上是 用來作為司法上問罪的證據的 (另外在這個準則中的20條甚至提到:司法案件中,必要可以採用最低定量濃度為閾值,要 注意的是LOQ跟法規訂定的閾值是可以差到非常多的,小於1ppb大概都沒問題) 但重點是,今天又不是在追訴小朋友們有沒有吸毒,是有沒有被餵藥耶 所以這裡我認為招毒理學家說法不無道理,除非經確認檢驗確定是初篩的偽陽性,也就是這 64(大概是ppb)確定是別的東西貢獻來的這個狀況之外,本來就不應該驗到阿,零檢出才 是正常的,有驗到多少”正確的巴比妥”都應該是強力的證據代表他有服藥 但最大的前提是確認檢驗的結果啦,但我基本上是認同威廉的,畢竟是同行前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42.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6745926.A.75C.html

06/14 20:38, 10月前 , 1F
檢驗方法的閾值就是以偵測極限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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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0:38, 10月前 , 2F
可確效的最低濃度=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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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0:39, 10月前 , 3F
警方、檢方要不要判定有毒品反應,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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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0:39, 10月前 , 4F
的事。就像酒駕的標準,是另外定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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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0:39, 10月前 , 5F
檢驗方法,不會管你使用者要怎麼定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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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0:40, 10月前 , 6F
少陽性/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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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0:40, 10月前 , 7F
你自己找一個KIT的仿單,從頭看到尾,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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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0:40, 10月前 , 8F
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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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25, 10月前 , 9F
不不不 我講的是法規閾值 跟你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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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25, 10月前 , 10F
方法的閾值是兩回事 你都說kit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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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25, 10月前 , 11F
肯定不是濫藥的確認檢驗 初篩的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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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26, 10月前 , 12F
測極限跟確認檢驗的偵測極限天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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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26, 10月前 , 13F
遠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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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27, 10月前 , 14F
而且閾值=偵測極限也不是正確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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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28, 10月前 , 15F
超過閾值與否決定發陽性還是陰性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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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28, 10月前 , 16F
告 閾值高於偵測極限的檢驗比比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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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28, 10月前 , 17F
06/14 21:28, 17F

06/14 21:29, 10月前 , 18F
換句話說有沒有檢測到東西 跟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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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29, 10月前 , 19F
要發陽性報告應該要分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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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36, 10月前 , 20F
很多法規閾值和檢驗閾值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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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38, 10月前 , 21F
以巴比妥而言,檢驗閾值是200,法規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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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38, 10月前 , 22F
我是沒看到,可能要查查有沒有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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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38, 10月前 , 23F
,畢竟現在太少人在用紅中青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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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40, 10月前 , 24F
而確認閾值的檢驗因為方法比較精細,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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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40, 10月前 , 25F
值比初篩的還低,但它是初篩陽性才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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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40, 10月前 , 26F
做確認,反而是為了排除初篩的偽陽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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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41, 10月前 , 27F
非排除偽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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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指教 但我認為弔詭的地方是為何要執著於法規閾值?今天並不是要法辦小朋友啊 換句話說我認為今天如果用更靈敏方法測出了一個比法規閾值更低的值 仍然有意義 ※ 編輯: shoelaceluvr (223.137.242.239 臺灣), 06/14/2023 21:45:13

06/14 21:46, 10月前 , 28F
那當然,但那張報告就是陰性。除非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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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46, 10月前 , 29F
把那個檢體拿去跑進一步測試是陽性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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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1:46, 10月前 , 30F
以說有。問題就是沒有這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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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這點是個問題 不曉得到底是用什麼檢測方法 印象中應該不會有小於偵測極限還發數字報告的 我推測是定量方法,但是適用法規閾值才發陰性報告 但確實 進到確認檢驗才是最重要的 ※ 編輯: shoelaceluvr (223.137.242.239 臺灣), 06/14/2023 21:51:35

06/14 23:40, 10月前 , 31F
4/27 , 64(-)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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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1:05, 10月前 , 32F
64(-)就是有的意思 當然沒看過健檢報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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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1:07, 10月前 , 33F
大於LOD全部都算有 不然就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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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1:09, 10月前 , 34F
陰性只是他認為64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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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1:10, 10月前 , 35F
但我640000(-)也可以當沒有?陰性只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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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1:11, 10月前 , 36F
要反過來 先確認測多少 LOD是多少再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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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 今天是藥物的檢驗 理應沒有所謂的參考區間 有驗到超過LOD就是有 超過LLOQ可定量 但這基本上僅限MS等確認檢驗方法 所以我認為它這個能產生64(-)的檢驗應該是elisa類的 然後發陰性陽性報告的閾值應該 是法規閾值(也許是樓上大大提到的200ppb)才會變成又有定量數值 又要發定性報告 ※ 編輯: shoelaceluvr (223.137.242.239 臺灣), 06/15/2023 01:20:17

06/15 07:51, 10月前 , 37F
你可能要釐清,現有法規閾值還是先有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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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7:51, 10月前 , 38F
驗閾值。可以上網查查國外當巴比妥尿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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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7:51, 10月前 , 39F
的commercial kit, 也是200. 如果我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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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7:51, 10月前 , 40F
法規200不爽想改100,難道這些尿篩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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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7:51, 10月前 , 41F
的檢驗閾值就可以用100來判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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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是囉 我問題就是我們幹嘛執著在這個法規閾值?又不是要法辦小朋友 如果用偵測極限低於法規閾值的方法測出東西 雖然法規上是陰性 但是真的有測到 那還是 測到啊 還是不正常呀 ※ 編輯: shoelaceluvr (223.137.242.239 臺灣), 06/15/2023 09:26:49

06/15 12:51, 10月前 , 42F

06/15 12:51, 10月前 , 43F
為什麼說要驗毛髮 因為這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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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2:53, 10月前 , 44F

06/15 12:53, 10月前 , 45F
一直在那邊跳0檢出 真的懷疑
06/15 12:53, 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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