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夏男坦承:跟5億高中生是"假結婚".5億飛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刺蝟哲學)時間11月前 (2023/05/27 10:26), 11月前編輯推噓5(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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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真意是什麼意思 是指有意願結婚不管是什麼目的 還是指有愛情存在以建立家庭的目的 如果說被家族逼婚嫁給不願意嫁的人 可以主張沒有結婚的真意主張婚姻自始無效嗎? 如果夏男主張兩人是以分配財產為目的結婚 且有佐證雙方確實存在結婚意願 這樣是否還可以成立婚姻無效? ※ 引述《tl20 (↑↓)》之銘言: : 112年度家調裁字第23號 : 主 文 : 確認兩造間之婚姻無效。 : 聲請意旨: : 兩造於民國110年5月7日在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惟兩造結婚書約上之結婚證人oooxxx均未親自見聞兩造有無結婚之真意,僅在結婚書約上簽名,雖兩造嗣已於111年5月11日兩願離婚,惟兩造之結婚既違反民法第982條之結婚要件規定,係自始當然無效,故兩造間之婚姻應自始無效。為此,依法提起本件聲請。 : 理由 : 按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民法第982條定有明文。上開法條所謂「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限於親見或親聞雙方當事人確有結婚真意之人,始得為證人。次按,結婚不具備民法第982 條之方式無效,民法第988 條第1 款亦規定甚明。故若結婚違反上開要件,其結婚無效。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事實,核與證人ooo之證詞相符,復為兩造所不爭執,堪認為真。是兩造於110年5月7日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時,兩造結婚書約上之證人既未親自確認見聞相對人有無結婚之真意,則兩造間之結婚顯不合於民法第982 : 條所定之形式要件,依民法第988 條第1 款規定,自屬無效。從而,兩造合意聲請本院裁定確認兩造間之婚姻無效,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 簽名都簽了,後面還是翻盤啊。 : 而且這個案子看起來就是連結婚成立都不想要。 : 這還只是最近的案子, : 再往前找還不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245.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5154365.A.1F9.html

05/27 10:27, 11月前 , 1F
婚姻成立與否 從來不是以相愛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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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28, 11月前 , 2F
去戶政登記 也不會問你是否相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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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28, 11月前 , 3F
死者母親表示,早說放棄繼承就好,她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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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28, 11月前 , 4F
來要努力拼自己繼承亡者的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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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29, 11月前 , 5F
結婚是契約 契約成立要件就是雙方意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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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29, 11月前 , 6F
若無違背雙方意願 很好奇怎麽讓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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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30, 11月前 , 7F
這種被母親利用和阿公交配結合生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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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30, 11月前 , 8F
命運 會不會連他自己都覺得丟臉?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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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30, 11月前 , 9F
每個小三生的都能像侯佩岑一樣|活的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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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30, 11月前 , 10F
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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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31, 11月前 , 11F
所以結婚登記的隨便,喝了酒 哎嘆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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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31, 11月前 , 12F
氣 離開這紛擾世界 去找最疼他的阿公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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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32, 11月前 , 13F
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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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32, 11月前 , 14F
應該是歐里桑利用他兒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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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34, 11月前 , 15F
觀落陰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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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男找的證人有"親自見聞"兩人的結婚意願 即使夏男說的結婚理由不是事實 但是賴男當場默許夏男的說詞 不就代表賴男有結婚意願 只是這個真實目的證人不知道而已 ※ 編輯: hawick (61.227.245.138 臺灣), 05/27/2023 10:38:31

05/27 10:36, 11月前 , 16F
哪有那麼簡單 那一堆人天天假結婚做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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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37, 11月前 , 17F
婚姻無效這條不就廢除好了 結婚當然不是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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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38, 11月前 , 18F
有雙方簽約 要看是否真的符合婚姻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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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婚姻狀態是什麼 兩個人相愛的狀態? 同居的狀態? 遠距離戀愛符合嗎? 同居但不相愛天天吵架符合嗎? ※ 編輯: hawick (61.227.245.138 臺灣), 05/27/2023 10:41:22

05/27 10:41, 11月前 , 19F
有節目說助理有line二人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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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49, 11月前 , 20F
沒婚姻狀態也得當事人提出才有用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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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50, 11月前 , 21F
無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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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50, 11月前 , 22F
人家高興天天打架或是一年見不到一次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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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51, 11月前 , 23F
也無法幫他們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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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51, 11月前 , 24F
婚姻狀態就是法官認定的常理 長時間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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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51, 11月前 , 25F
共同生活的事實且聯絡次數異常的少 或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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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52, 11月前 , 26F
伴侶一問三不知 都有被當作假結婚的證據過
05/27 10:52, 26F
這麼說起來如果賴男不願意分財產給賴家人跟母親 萬一事先得知賴家人要對他下手 除了真的找女朋友交往結婚以外 跟其他人合謀結婚轉移財產都是無效的 ※ 編輯: hawick (61.227.245.138 臺灣), 05/27/2023 11:09:14

05/27 11:16, 11月前 , 27F
光看兩人出遊照片相處交談通訊紀錄就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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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1:16, 11月前 , 28F
出了 最好夏男找得出兩人甜蜜照片與通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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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1:17, 11月前 , 29F
字感情方面 沒看抓姦列一堆談情文字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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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1:18, 11月前 , 30F
還有罪犯拿出遊照片證明被害是女友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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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1:19, 11月前 , 31F
是感情事件非亂殺 這些新聞多去看看想想
05/27 11:19, 31F

05/27 11:20, 11月前 , 32F
兩人真的談感情隨便也一堆文字與照片好嗎
05/27 11:20, 32F
世界上不是因為相愛而結婚的人應該沒少過 娶外配不就明擺著的交易行為 我是不曉得法律為什麼要執著於結婚兩人要有交往戀愛事實 如果娶了外配不幸在隔天暴斃 法律也會因為沒有交往事實認是假結婚吧 ※ 編輯: hawick (61.227.245.138 臺灣), 05/27/2023 11: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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