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射殺狒狒?獵人協會抗議:獵人無辜不該承擔責任
※ 引述《kekebunny (可可兔)》之銘言:
: 射殺狒狒?獵人協會抗議:獵人無辜不該承擔責任
: 新北市原住民族狩獵協會總幹事吳柏瑋接受本報專訪指出,本案起因為新竹縣農業處請求
: 獵人協助的電話,不該是獵人承擔起狒狒死亡的責任。此例一開,將導致未來獵人未來面
: 對來自政府的協助請求,會採取拒絕或保守態度,破壞獵人對公務部門的信任感。
: https://udn.com/news/story/123439/7062377
射殺狒狒是違法行為。
若想不違法,只可能是依法令阻卻違法,無法依請求來阻卻違法。
無論農業局或六福村有哪位小職員,或正式行文請求協助,沒有法規明訂的阻卻違法事宜,除了這位獵人違法外,其他人可能還有教唆違法的疑慮。
那此例一開後要怎麼辦?不就趕快修法,將政府機關正式行文請獵人協會指派獵人協助獵捕加入阻卻違法事宜。不然,還有其他辦法嗎?
那這位獵人呢?就算他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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