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肇逃男寄信給起訴檢察官「注意行車安全」 認定恐嚇被判刑
※ 引述《k44754 (9527)》之銘言:
: ※ 引述《yukihira (△_▲△)》之銘言:
: 笑死~
: 又是南部,高雄
: 這種就明明白白地恐嚇了好嗎= =
: 這年頭光在街上嗆
: 或用電話講都高機率會成立了
: 何況是寄信!!
: 上世紀很多綁票案或是恐嚇勒索都是寄信
: 南部,高雄
: 查一下,200x年間也不少綁票擄人案
: 甚至還有把肉票殺害分屍的案子......
: 真的是很驚訝
: 這年頭南部怎還會有人幹這種事
: 直接寄信恐嚇法院內的現任司法官
: 司法官跟警局鴿子的地位還是差很多的
: 況且這種內容若還不是恐嚇!?
: 那我看南部真的就沒法律了= =
: http://i.imgur.com/MhNUAvT.jpg
依照以前所看的新聞報導的判決
「詛咒型」的謾罵內容是不會構成恐嚇
看起訴書所列的信件內容
大多都是詛咒+侮辱性的字眼
個人信件不構成公然
所以沒辦法用公然侮辱處理
只好走恐嚇來硬起訴
法院也從善如流配合判刑
只能說真的不要惹到法律人
因為法律在法律人的嘴巴裡
怎麼解釋都是法律人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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