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三重警:不舉發 無法判斷拍攝畫面為行人

看板Gossiping作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3年前 (2023/01/16 15:27), 3年前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6/10 (看更多)
※ 引述《usnavyseal (usmarine2008)》之銘言: : https://youtu.be/RQ3AEm8h5Oc
: WoWtchout - 他在路我在錄看 : 最近看到一部行人過馬路檢舉「車輛不禮讓行人」 : https://i.imgur.com/tyoIvoh.gif
沒有禮讓行人 你這舉例的影片終究沒有把車子跨越時行人相對位置拍出來 如果可以用推論就可以開罰 那才是堪慮 至於下面有人說鴿子應該去調影片? 拜託啦光有附檢舉資料的鴿子都要處理不完限縮檢舉了 現在還有人要推檢舉交通違規資料不足鴿子要自行追查 玩到最後是不是隨便附一張照片然後鴿子就要去調? 一般來說要調閱監視器大概就 刑事案件、交通事故 應該不包含交通違規檢舉 各縣市設置監視器的自治條例中 除了專門拍違規的監視器(科技執法)以外 一般的監視器應該都沒有將交通違規納入調閱監視器的理由 實務上多數法院也不支持利用監視器開單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08911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76154 當初柯文哲要用攝影機專門抓違規都被批於法無據 現在..... : 新北市三重警竟然回 : 無法判斷拍攝畫面為行人 : 不予舉發 : https://i.imgur.com/PlV6vWg.png
: 所以警方的密錄器也有可能是警犬嗎 : 地址:新北市三重區仁愛街和慈愛街 : https://goo.gl/maps/ptDzSE4f3cCh7FYS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65.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3854050.A.2A8.html

01/16 15:28, 3年前 , 1F
給車撞就穩過了 真傻
01/16 15:28, 1F
還是給黨統治的好 黨說你違規就違規了、黨說你酒駕就酒駕了 法律只是用來規範不服黨的

01/16 15:29, 3年前 , 2F
八卦版的推文總是離不開「當初的柯文哲」
01/16 15:29, 2F
※ 編輯: kaky (180.176.65.52 臺灣), 01/16/2023 15:30:45

01/16 15:30, 3年前 , 3F
可是車禍不是在新北,柯文哲表示
01/16 15:30, 3F
只有柯文哲的市政府需要受到法規範依法行政 其他的市政府還是依黨說的為準? ※ 編輯: kaky (180.176.65.52 臺灣), 01/16/2023 15:32:22

01/16 15:32, 3年前 , 4F
果然是有心人,很積極2024啊~~~
01/16 15:32, 4F

01/17 06:40, 3年前 , 5F
老實說這篇就是事實,不然申訴人一
01/17 06:40, 5F

01/17 06:41, 3年前 , 6F
定申訴
01/17 06:41,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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