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駕撞死人逃逸遭收押 可望成基隆國民法官參審案首例

看板Gossiping作者 (安平)時間1年前 (2023/01/15 16:06), 1年前編輯推噓3(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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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酒駕撞死人逃逸遭收押 可望成基隆國民法官參審案首例 4.完整新聞內文: 酒駕撞死人逃逸遭收押 可望成基隆國民法官參審案首例 高姓男子酒駕撞死路人後逃逸近12小時落網,警方漏夜掌握他酒駕犯罪事證後,昨天午後將 高男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記者林嘉東翻攝) https://i.imgur.com/raFJvzB.jpg
2023/01/14 05:40 首次上稿 01-13 23:41 更新時間 01-14 05:4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高姓男子12日清晨涉嫌酒駕撞死路人,棄車逃逸近12小時 後,才在警方策動下投案;轄區基隆市警二分局依涉犯公共危險等罪移送法辦,基隆地檢署 複訊後,認定高男涉犯酒駕致死重罪,恐有逃亡、串證之虞,昨天傍晚向法院聲押獲准。由 於國民法官新制本月剛剛上路,此案可望成為基隆市首例國民法官參審案件。 警方調查,22歲高姓男子前天凌晨到友人位於基隆市祥豐街住處飲酒,清晨5時許,開車返 回中正區八斗子住處途中,疑似不勝酒力,涉嫌撞上正準備搭車到台北市上班的52歲陳姓路 人;由於衝撞力大,陳男被撞飛5公尺遠,多處骨折,當場死亡。 高男肇事後棄車逃逸,警方隨後在碧砂漁港找到肇事的白色轎車,循線查出駕駛是22歲高姓 男子。 由於高男肇事逃逸並未返家,也不接電話,警方傳手機簡訊給他,希望勇於面對,成功策動 出面投案;高男告知警方他躲藏在女友住處,5時許被警方拘提到案。 警方立即實施酒測,測得呼氣酒測值每公升0.06毫克,經漏夜蒐證,掌握酒駕犯罪事證,將 高男依酒駕致死罪、肇事逃逸等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李怡蒨複訊後認定,高男涉犯酒駕致死重罪,恐有逃亡、串證之虞,昨傍晚5時許向 法院聲請羈押,法官昨晚召開羈押庭,晚間8時許裁准。 由於國民法官新制已於今年元旦正式上路,國民法官專審與死亡有關重大刑案或故意犯罪因 而發生死亡案件;其中,酒駕致死罪屬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罪,一旦高男酒駕撞死 人經檢方起訴後,可望成為基隆市首例國民法官參審案件。 基隆市中正路前天清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警方隨後在八斗子漁港一街找到白色肇事車輛, 車子右側毀損嚴重;警方逮到肇事逃逸的22歲高姓男子,測得呼氣酒測值為每公升0.06毫克 。(記者林嘉東翻攝) https://i.imgur.com/E5yWmpJ.jpg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Keelung/breakingnews/4184539 6.備註:中華民國刑法第 185-3 條 1.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2.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3.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十年 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 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 我們談論天氣。 我們談論工作。 我們談論所有一切事情── 只除了屋裡的大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98.2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3769997.A.326.html

01/15 16:06, 1年前 , 1F
死刑
01/15 16:06, 1F

01/15 16:07, 1年前 , 2F
唯一死刑
01/15 16:07, 2F

01/15 16:07, 1年前 , 3F
鞭刑
01/15 16:07, 3F

01/15 16:07, 1年前 , 4F
未看先猜又可教化呵呵!=
01/15 16:07, 4F

01/15 16:08, 1年前 , 5F
給他死
01/15 16:08, 5F

01/15 16:08, 1年前 , 6F
0.06...? 這撞死人應該不是因為酒駕,
01/15 16:08, 6F
已經距離事發當時有段時間 應該是「抿」一下

01/15 16:08, 1年前 , 7F
應該掰了 少說5年以上
01/15 16:08, 7F

01/15 16:09, 1年前 , 8F
而是純粹的屁吧,沒喝醉也是行動炸彈
01/15 16:09, 8F

01/15 16:09, 1年前 , 9F
的那種雞掰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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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6:09, 1年前 , 10F
先鞭完再死刑
01/15 16:09, 10F

01/15 16:09, 1年前 , 11F
就超速飆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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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6:09, 1年前 , 12F
酒駕撞死人逃逸 不用收押?
01/15 16:09, 12F
希望你看我文章再評論喔 -- 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昨晚召開羈押庭,晚間8時許裁准。

01/15 16:10, 1年前 , 13F
讚喔 關三年 放出來繼續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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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6:10, 1年前 , 14F
剛好測出超標也是爽,這種人就算沒喝酒
01/15 16:10, 14F

01/15 16:10, 1年前 , 15F
唯一死刑
01/15 16:10, 15F
就算要死刑也要有法條依據呢

01/15 16:10, 1年前 , 16F
也是隨時都可能撞死人的
01/15 16:10, 16F

01/15 16:10, 1年前 , 17F
現在大概只有調戲老婆婆1定要收押
01/15 16:10, 17F
※ 編輯: qazsedcft (220.136.198.218 臺灣), 01/15/2023 16:13:24

01/15 16:13, 1年前 , 18F
酒駕撞死人反而要慶幸還好酒測有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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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6:14, 1年前 , 19F
說真的法律搞成這樣 立法者是不是都弱智?
01/15 16:14, 19F

01/15 16:15, 1年前 , 20F
我主張酒駕加重 精神病患也加重 你他媽再裝
01/15 16:15, 20F

01/15 16:16, 1年前 , 21F
律師找得好,可以不算酒駕
01/15 16:16, 21F

01/15 16:16, 1年前 , 22F
本案路怒症的因素應該比酒嚴重
01/15 16:16, 22F

01/15 16:16, 1年前 , 23F
棄車逃逸近12小時後
01/15 16:16, 23F

01/15 16:17, 1年前 , 24F
呼氣酒測值每公升0.06毫克
01/15 16:17, 24F

01/15 16:34, 1年前 , 25F
來看會不會再加重,還是跟之前研究的一樣
01/15 16:34, 25F

01/15 16:34, 1年前 , 26F
,都反而變輕
01/15 16:34, 26F

01/15 16:34, 1年前 , 27F
不過這場會有錄影嗎
01/15 16:34, 27F

01/15 16:36, 1年前 , 28F
台灣真的是人造地獄 台灣人是惡魔
01/15 16:36, 28F

01/15 16:57, 1年前 , 29F
抿一下?
01/15 16:57,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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