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縱火害9死改判免死理由 更三審認須直接殺

看板Gossiping作者 (安)時間1年前 (2022/12/15 21:33), 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4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這個之前就有案例啦 縱火燒死3人「非最嚴重罪行」 油漆工竟免死定讞 https://reurl.cc/91xvRO 內文也是寫 因間接殺人非「最嚴重的罪行」,逆轉改判他無期徒刑 都因為私人恩怨放火燒人了 結果都可以解釋成非直接殺人,偉哉司法改革 我看原文這位仁兄應該也差不多免死了 恭喜!! : 誡他放火的危險性,他案發後換裝是為了躲警察。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都認定李 : 罪無可逭,判處死刑。 : 不過,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特地開庭進行生死辯,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永義指控,李國 : 輝僅因細故竟蓄意縱火奪走9條人命,且至今沒有表達一絲歉意,應維持死刑,但最高法 : 院仍認為有再審理查明必要,將全案發回高院更三審。 : 高院更三審時,李自稱有肝積水症狀,已4、5個月不舒服,請求交保,檢方則主張李均有 : 戒護就醫,應繼續羈押,更三審仍裁定繼續羈押李。 : 更三審審理時,李國輝辯稱當時有幻聽情形,耳中傳來「聲音」才縱火,律師主張李國輝 : 有精神疾病不得判死,驚險逃生的陳姓被害人出庭痛罵李國輝「一直說謊」,高檢署則主 : 張,經鑑定,李國輝案發時有辨識能力、無精神障礙,應判死。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55614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81.2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1111211.A.835.html

12/15 21:36, 1年前 , 1F
監獄一直都是養廢物的地方
12/15 21:36, 1F

12/15 21:41, 1年前 , 2F
燒死三個 六個 九個 都不會被判死刑
12/15 21:41, 2F

12/15 21:43, 1年前 , 3F
火攻不算死刑 真讚
12/15 21:43, 3F

12/15 23:23, 1年前 , 4F
死刑只有槍決,沒有火攻,多唸點書喔嘻嘻
12/15 23:23,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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