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進黨團推動修選罷法 納「黑、金、槍、毒」不得參選

看板Gossiping作者 ( )時間1年前 (2022/12/05 13:42),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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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會有違憲的疑慮 那我是建議服完刑後三十年後始得登記為候選人 或者至少不能選議長 或者限制從里長 市民代表 任滿兩屆始得選議員 議員兩屆始得選縣市立委 台灣還是要慢慢進步 要為了公眾做事也不一定要從政 所以也不算是奪走公眾服務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73.1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0218931.A.210.html

12/05 13:45, 1年前 , 1F
不要終生 比較沒違憲疑慮
12/05 13:4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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