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影/反告林智堅誣告、違反著作權法!王鴻薇:連老師一起告

看板Gossiping作者 (不含銅鋰鋅)時間1年前 (2022/07/07 13:17), 編輯推噓17(1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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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ncsnow (sincsnow)》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2.記者署名:09:31 2022/07/07 中時新聞網 黃朝郁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影/反告林智堅誣告、違反著作權法!王鴻薇:連老師一起告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日前召開記者會指控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新竹市長林智堅 : 的論文疑似涉嫌抄襲,震撼外界。事後,林智堅做出回應予以否認,並委託律師楊隆源在 : 昨(7)日前往新竹地檢署對王鴻薇提出加重誹謗罪的告訴。不過王鴻薇回擊了,在今日 : 上午9時30分按鈴控告林智堅誣告,並加碼告發林智堅涉嫌侵占竹科管理局著作權。 : 王鴻薇表示,竹科管理局已公布中華大學標案的契約,上頭很清楚寫明相關著作權都是屬 : 於竹科管理局,林智堅的論文完全抄襲這份報告,因此她不但要控告林智堅誣告,還要告 : 參與這份研究的老師及林智堅的老師違反著作權法。 : 王鴻薇指出,這份報告是竹科管理局花了45萬元的標案的結案報告,相關資料、民調都是 : 竹科管理局花得錢,「難道今天林智堅可以隨便抄?是我們政府出錢,來幫他完成碩士論 : 文嗎?太離譜了!」 : 王鴻薇表示,竹科管理局的契約曝光後,一看就知道這次的事件有違反著作權法,因此與 : 律師討論後先針對誣告及違反著作權,涉嫌侵占國家財產等極為明確的部分提告,至於有 : 無涉嫌貪污還要繼續確認。 : 王鴻薇呼籲,林智堅不要躲起來,應該面對外界的質疑好好回答,說「林智堅不敢讓人問 : ,王鴻薇盡量讓大家問、問好問滿,林智堅只會抄好抄滿!」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reurl.cc/NAWE5k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1) 林智堅委託律師楊隆源前往新竹地檢署對王鴻薇提出加重誹謗罪的告訴。 : 2) 王鴻薇回擊,在今日上午9時30分按鈴控告林智堅誣告, : 並加碼告發林智堅涉嫌侵占竹科管理局著作權。 : 3) 王鴻薇表示,還要告參與這份研究的老師及林智堅的老師違反著作權法。 : 4) 法律戰開打,大家拉板凳看戲。 https://www.facebook.com/hungwei.org/posts/596075225215185 王鴻薇 林智堅 不要廢話!授權證明拿出來!白紙黑字明明白白。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已對外表示: 智慧財產權屬於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智慧財產權屬於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智慧財產權屬於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包括林智堅論文所使用的民調、以及全部抄襲政府標案的內容,都是花費民脂民膏所做的 結果,如果這不是侵占國家財產,什麼是侵占國家財產? 所以這份2007年所委託中華大學「以TSCI模式評估新竹科學園區之民眾滿意度」委辦案計 畫結案報告內容,應該根據該標案合約第14條第4點明確說明,林智堅需符合著作權法規 定,經過授權且負擔相關費用才可以使用,林智堅根本沒有出具當時授權書,所以不只林 智堅論文指導教授賀力行,該計畫中華大學計畫主持人李友錚,王明郎,及竹科管理局監 督標案成果人員,通通都有問題,相關人員都必須面對司法檢驗。 根據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因此林智堅能否拿出竹科管理局 授權書,如果不能,即有違法之嫌。 而指導教授賀力行的背書聲明,反而證明其與中華大學明知該計畫著作權為竹科管局所有 卻任由林智堅使用,當然涉嫌違法,這是怎樣的學術圈的共犯結構,讓司法來檢驗。 https://imgur.com/ykb7QvQ.jpg
== 王FB又開嗆了,這就是我要看的血流成河!!! https://imgur.com/pyDmcUK.jpg
不過王也不用開心太早,以為自己大順風。 搞不好小智跟中華還真的拿出來授權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46.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7171040.A.7A3.html

07/07 13:18, 1年前 , 1F
這就是我要的大場面!開始幸運輪大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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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書要造假還可以,但是支付費用至少拿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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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紀錄,這個很難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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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台大那個總會有一個死掉的 看誰要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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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翼正在努力翻譯善政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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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運氣再怎麼差 至少小智還是抄了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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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3:26, 1年前 , 9F
告侵害著作財產權有點難啦!著作權法第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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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有給予研究等合理使用的著作財產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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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否合理使用又得要看第65條規定,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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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合理使用吧? 林智堅宣稱他才是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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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規定很籠統,判決沒有一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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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用在發表學位論文 論文有著作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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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著作權一定有一個是假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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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3:30, 1年前 , 16F
任何著作都有著作權,但是著作權有區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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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人格權跟著作財產權,論文一般比較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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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比較不會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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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標案取得著作權,但著作人要看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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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趴能過關,學術道德淪喪,噁心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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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跟第12條,這邊比較多都會因契約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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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與法律的規定,這就要看契約怎麼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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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沒有特別看到契約,但著作財產權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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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是在竹科管理局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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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塔綠班會修法,任何政府內容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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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免費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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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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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一邊要有授權或引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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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3:53, 1年前 ,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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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授權也不能抄吧 這樣打感覺打歪了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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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真的拿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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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付費取得授權也不表示你可以正本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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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那以後每個研究生有錢的都花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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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論文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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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4:41, 1年前 , 35F
授權書很難生的出來,你還要當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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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用印核可,這些人會願意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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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4:41, 1年前 , 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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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比要你拿出原廠授權書還讓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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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原廠授權書 我也是略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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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是生得出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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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局長已故,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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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5:49, 1年前 , 43F
就算有授權書也是自我抄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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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要說那現在的授權書給過去用根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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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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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簽訂後所有資料著作權都是竹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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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大學只是受竹科委託辦理研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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