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辣妹收13萬包養費說好嘿咻17次 只做1砲就消失!挨告辯「我交男友了」
※ 引述《KDSKY (貓茶)》之銘言:
: 欸不是,前陣子的案子,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426/2238009.htm
: 惡質!碩士男手機「假轉帳」 正妹慘遭白嫖還墊開房費
: 這個案子是女的去找包養,結果男方假轉帳,女的跑去告男的詐欺,結果
: 一、二審都被依詐欺罪將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36萬元,聲請再審還
: 被駁回。
: 新聞中還寫法官認定許男以詐術,騙取陳女提供性服務及旅館費用,
: 嚴重破壞社會善良風俗...
: 結果這個案子的法官認為援交、包養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約定無效,
: 判林女一毛錢都不用還。
: 女的找男的包養,男的不付錢叫做嚴重破壞設為善良風俗,男的被判詐欺罪,
: 要被關6個月或至少罰36萬,最後提再審還被駁回不得抗告,但是換個案子男方如
: 果付了包養錢,女方不履行性服務,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約定無效,女的
: 一毛錢都不用還。
: 以上都是依新聞內容來作依據喔~
: ???請問這是?付不付錢都是男的倒楣?
: ※ 引述《z753951zxc (這是ID)》之銘言:
所以找女生約就說我們是契約約會
之後不給錢就不會被告詐欺是嗎?
違反善良風俗的契約會被判無效
我不是法律系,有沒有大神可以解釋這2個新聞差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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