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核四建廠2838億 台電盼速認列損失
※ 引述《roex0608 (小梶)》之銘言:
: 核四建廠2838億 台電盼速認列損失
: 中國時報 王玉樹
: 核四重啟公投未過後,當初建廠2838億費用如何處理將成焦點。台電內部希望能趁公投
定
: 案後盡速解決,
不都不同意大於同意了,遵照民意不重啟,我想看民進黨拆核四
不過經濟部表示,會先讓核四繼續資產維護,
維護費經濟部要出嗎?還不是納稅錢跟我們繳電費補
透過再利用,把資產極大化
要蓋非核家園紀念碑啥的趕快蓋,趕快把反應爐拆了好嗎,維護費很貴
: 再說。據了解,目前內部有規畫「電費分年攤提」、「擬訂核四資產特別條例」、「發
行
: 特別公債」等至少三種方案,要如何處理,還須政策決定。
隨便,重點是明明已經認證不同意了為何還要留下,政府可不可以給個時間表,超過就不
要再付維護費了
: 針對公投後核四處理方式,經濟部表示,會督導台電朝價值極大化方向,與地方溝通,
進
: 行轉型再利用規畫。官員說,台電建廠2838億,沒有處理就還是資產,不會變成負債,
台
: 電可先繼續讓核四做資產維護,每年成本不高,等之後再決定處理方式。
一年好幾億成本不高,我們政府很有錢,但能不能別用納稅錢來出啊,根據阿苗說法,失
敗投資案還要繼續加錢攤平,哪有這種投資法?
: 但是台電內部對於「繼續資產維護」並不認同,依據IFRS國際會計準則,當資產確定已
無
: 價值時,應一次予以認列處理,因此,這筆錢沒有理由繼續讓台電揹著。且每年留那麼
多
: 人力維護核四廠,無疑持續浪費,增加成本,應盡快認列為相關損失,不要再拖。
: 台電先前與經濟部討論過幾個核四資產處理方案,包括「電費分年攤提」、「核四資產
特
: 別條例」、「發行特別公債」等,不過各有難度,至今尚未擬定確定採用方法。
: 如果採電費分年攤提,扣掉資產設備出售與活化,剩下的金額打入損失。依規畫可分20
、
: 25、30年等不同年限,依此估算,每度電價分別要漲0.058、0.047與0.039元,每戶平
均1
: 年會多付156到228元。因事涉電價調漲,官方與台電都很忌諱。
該漲就讓他漲,全民共識啊。
: 倘若訂定《核四資產特別條例》,讓土地不用返還原有地主,然後在原址改建新的火力
或
: 再生能源電廠,未來發電的收益,專款專用拿去打平負債,就不用反映在電價上,但是
時
: 程恐拉長到數十年。
碳中和還想蓋火力啊?再生能源蓋哪種?插風機還是撲太陽能板?
: 至於,發行特別公債洽特定對象去承接損失,也是一種解套方式,不過找誰或哪個單位
來
: 接有難度,還需研究。
: 對於經濟部傾向把核四資產極大化,減少未來認列損失,有電廠人士表示,相關設備能
利
: 用的不多,加上這次公投把核四講得很不堪,會更加沒有賣相,增加回收困難度。
: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1219000382-260102?chdtv
: 結論,核四仍然拆不了
對了別忘了查弊案,有不法所得可以強制收回回補一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37.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9887899.A.C98.html
推
12/19 12:26,
2年前
, 1F
12/19 12:26, 1F
→
12/19 12:26,
2年前
, 2F
12/19 12:26, 2F
推
12/19 12:27,
2年前
, 3F
12/19 12:27, 3F
→
12/19 12:27,
2年前
, 4F
12/19 12:27, 4F
可以啊,記得王廠長說核四只要斷電半個月自動報廢,還可以幫台電省電!
推
12/19 12:27,
2年前
, 5F
12/19 12:27, 5F
![](https://i.imgur.com/95Zfjm3.jpg)
→
12/19 12:28,
2年前
, 6F
12/19 12:28, 6F
說好不用重啟也能查的吼,司法單位,煎茶...監察院動起來!
推
12/19 12:28,
2年前
, 7F
12/19 12:28, 7F
→
12/19 12:28,
2年前
, 8F
12/19 12:28, 8F
敢辦我就敢投啊
推
12/19 12:28,
2年前
, 9F
12/19 12:28, 9F
這不是台灣人民要的啊
雖然我想重啟但願賭服輸
就照人民意志執行啊
→
12/19 12:29,
2年前
, 10F
12/19 12:29, 10F
※ 編輯: dryadj85481 (223.137.237.73 臺灣), 12/19/2021 12:32:34
推
12/19 12:32,
2年前
, 11F
12/19 12:32, 11F
→
12/19 12:32,
2年前
, 12F
12/19 12:32, 12F
推
12/19 12:32,
2年前
, 13F
12/19 12:32, 13F
![](https://i.imgur.com/h8GRlmV.jpg)
推
12/19 12:32,
2年前
, 14F
12/19 12:32, 14F
→
12/19 12:33,
2年前
, 15F
12/19 12:33, 15F
推
12/19 12:43,
2年前
, 16F
12/19 12:43, 16F
→
12/19 12:43,
2年前
, 17F
12/19 12:43, 17F
→
12/19 12:44,
2年前
, 18F
12/19 12:44, 18F
→
12/19 13:00,
2年前
, 19F
12/19 13:00, 19F
推
12/19 13:05,
2年前
, 20F
12/19 13:05, 20F
推
12/19 13:14,
2年前
, 21F
12/19 13:14, 21F
→
12/19 13:15,
2年前
, 22F
12/19 13:15, 22F
推
12/19 13:33,
2年前
, 23F
12/19 13:33, 23F
推
12/19 13:41,
2年前
, 24F
12/19 13:41, 24F
→
12/19 14:23,
2年前
, 25F
12/19 14:23, 25F
→
12/19 14:24,
2年前
, 26F
12/19 14:24, 26F
推
12/19 14:24,
2年前
, 27F
12/19 14:24, 2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14 篇):
新聞
104
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