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第二審法官能打臉第一審 設國民法官是幹嘛

看板Gossiping作者 (沖矢昴)時間2年前 (2021/12/15 00:04), 2年前編輯推噓14(15145)
留言61則, 13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台灣司法 上級審不滿意下級審的判決 很常有的事 : 所以要國民法官是幹嘛? : 國民法官只有第一審 : 是要讓第二審職業法官嘲諷 法盲用的嗎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こんぬい,是我,我沖矢昴啦 法盲也是我的專長之一 看到阿火還是刷不到色違,我只想說 唉隔壁狐狸比妳刷更久,哭啊 以下本文 關於這個問題,當然不可能只有你想到,實際上很多學者跟實務工作者早就想過這個問題 了 學界如陳運財教授、林裕順教授 實務界如張永宏法官、文家倩法官等 我直接跟你講陳運財教授的結論 那就是國民法官法的上訴審構造不能是我們現在的上訴審構造 那什麼是我們現在的上訴審構造呢 就是覆審制,覆審制是三小,就是我們二審直接當作一審那個沒看到,我們再來一次 陳運財教授就說,啊你國民法官法(其實他原話是說國民參與審判制度啦但我們現在這個 東西就是叫國民法官法)要上訴採覆審制,那你上訴審就也要有國民進來啊 問題是國民進來上訴審還是一堆問題,所以結論是走這條路不通 所謂一堆問題是哪堆問題,比如說 陳運財教授曾經提出美國陪審做出來的判斷跟職業法官的判斷有百分之二十的落差 結合陳運財教授這段說法跟後藤昭教授在另一篇文章所提出的猜想,我猜這個百分之二十 的落差應該是來自於「國民法官比起職業法官更看重直接證據」這個原因 陳運財教授也另外提及幾個問題 比如,啊我今天二審要比一審更具代表性,要具備能推翻他的正當性,那我勢必要拉更多 人進來嘛 但是問題是,啊我拉更多人進來,就真的具有正當性嗎? 或另一個問題,更多人做出的判斷就代表他更接近真實嗎? 你這些不能為肯定的回答,那接下來應該如何論證?所以答案是不能 那這條路走不通,我們要走哪條路,就日本那條路 日本採的叫做事後審制(或是你要說事後審兼續審制之類的),啊成效怎麼樣 你去看10年總括報告書,平成24年6月到平成30年的打臉率才10.9%,你說高不高 而且這個數字對比裁判員法制訂前的數字確實是有下降的 關於這個問題還有一個指標判決可以參考 那就是巧克力罐案(平成23(あ)757) 他大概就是,國民法官判無罪,二審打臉,三審再打一次二審的臉,結論是無罪 我直接引用後藤昭教授和原田國男教授的意見 最高法院會做這樣判斷的原因就是要更尊重國民法官在第一審所做出的判斷 而我國的國民法官法也隱含了巧克力罐案的概念在裡面(國民法官法第92條) 所以應該可以期待在國民法官的案件,第二審的維持率應該不會低到哪裡去 最後結論,直接回答你的問題 1.現在的第二審在審級構造上確實是可以無條件打臉第一審判斷的,這是事實 2.為什麼國民法官只有第一審,因為第二審也放國民法官會有一堆問題 3.但國民法官法約束第二審不能隨便打臉第一審國民法官的判斷 所以這問題應該還是還好啦 啊就跟上一篇一樣請用力打臉 *陳運財,論國民參與刑事審判與上訴制度之變革 *林裕順,人民參審上訴制度之比較研究──以日本法制檢討為中心 *張永宏,研擬引進刑事國民參審制度之芻議-以日本裁判員制度為借鏡 *文家倩,二審在國民法官制之角色(上)、(下) *朱石炎,國民參審案件上訴審之構造 *孫啟強,淺談國民參與刑事審判草案 *王邁揚,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之上訴審(上)、(中)、(下) *最高裁判所事務総局,裁判員制度10年の総括報告書 *原田國男,事実誤認の意義-最高裁平成24年2月13日判決を契機として *後藤昭,裁判員裁判と控訴審の役割 我隨便排列的,呃反正也不是寫什麼期刊文章應該沒差吧 大概是這樣 -- こんぬい ホロライブ3期生の 不知火フレアですー https://imgur.com/bPxmVGC
エルフレのみんな 最後は盛り上げて行くぞ~ありがと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77.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9497855.A.D89.html

12/15 00:06, 2年前 , 1F
二審給過 然後最高法院老番顛在找碴
12/15 00:06, 1F

12/15 00:06, 2年前 , 2F
說某事實沒調查清楚發回
12/15 00:06, 2F

12/15 00:07, 2年前 , 3F
“不能隨便”這解釋很寬阿 反正法官哪
12/15 00:07, 3F

12/15 00:07, 2年前 , 4F
個不是“我負責”嘛 再恐龍都只能尊重
12/15 00:07, 4F

12/15 00:07, 2年前 , 5F
除非當權者顏色不對可以鬧一鬧
12/15 00:07, 5F
欸這樣 不能隨便是我為了法普用的詞啦 他本身的定義是「非違反經驗法則、論理法則,不能為相異之判斷」 抽象歸抽象,但是真的滿嚴格的啦 還有就是日本裁判員法也是從精密司法轉向核心司法的重要進步 所以台灣應該也不會有一樓說的那個問題啦 ※ 編輯: ApAzusa126 (114.24.77.143 臺灣), 12/15/2021 00:12:00

12/15 00:12, 2年前 , 6F
日本跟台灣不一樣啦,台灣有自己的玩法
12/15 00:12, 6F

12/15 00:13, 2年前 , 7F
他沒有跟你相異啊 他就說這個當事人
12/15 00:13, 7F

12/15 00:13, 2年前 , 8F
抄日本的裁判員制度 但是日本這些年施行
12/15 00:13, 8F

12/15 00:13, 2年前 , 9F
下來一堆問題 刑期定罪判斷爭議 審理過程
12/15 00:13, 9F

12/15 00:14, 2年前 , 10F
曠日廢時 以及高辭退率
12/15 00:14, 10F
抄了我也只能說頭沒有洗一半的,只能看著前人吃屎的地方且躲且走了 雖然台灣一些新立法的東西常常有頭洗一半的啦呵呵 至於審理過程長期化的問題其實跟準備程序長期化個人認為有關,西野吾一法官有一篇文 章好像有提到以前那些精密司法又回來了 高辭退率跟前面這個問題應該是配對的,尤其日本那個無故缺席根本是有講過沒罰過,大 家都知道放鴿子沒事那就更放鴿子,但是罰下去一定是被罵到臭頭,只能說兩難啦 只是那個兩成的出席率真的是他媽笑死

12/15 00:14, 2年前 , 11F
心理狀態如何如何原審未為詳究
12/15 00:14, 11F
這個問題其實呂寧莉法官有提過,呃當然是指日本的做法 至於台灣會不會跟上,我只能說大家都在觀望啦

12/15 00:14, 2年前 , 12F
二審可以當一審塑膠直接改判阿
12/15 00:14, 12F
呃,國民法官法是不行的喔 ※ 編輯: ApAzusa126 (114.24.77.143 臺灣), 12/15/2021 00:21:19

12/15 00:15, 2年前 , 13F
並不看好國民法官制度
12/15 00:15, 13F

12/15 00:20, 2年前 , 14F
就算辦了很多場模擬法庭還是很危啊
12/15 00:20, 14F

12/15 00:21, 2年前 , 15F
很多國民法官反應才兩天審理哪夠
12/15 00:21, 15F

12/15 00:21, 2年前 , 16F
問題是又不可能花10天來玩模擬
12/15 00:21, 16F

12/15 00:22, 2年前 , 17F
正式上路的時候一定超可怕
12/15 00:22, 17F
這個問題滿現實的啊,看向首都圈連續離奇死亡事件 唉呀說審100天就100天,審到崩潰

12/15 00:22, 2年前 , 18F
個人覺得以多數法界人士自認突顯獨立判
12/15 00:22, 18F
※ 編輯: ApAzusa126 (114.24.77.143 臺灣), 12/15/2021 00:23:39

12/15 00:22, 2年前 , 19F
斷的驕傲 會像閣下這樣願意接受法理約
12/15 00:22, 19F

12/15 00:22, 2年前 , 20F
束的正常人太少了
12/15 00:22, 20F

12/15 00:23, 2年前 , 21F
國民法官的論理法則根本經不起檢驗阿
12/15 00:23, 21F

12/15 00:24, 2年前 , 22F
推翻國民法官的判斷就像叫職業律師跟
12/15 00:24, 22F

12/15 00:24, 2年前 , 23F
國民法官辯論哪有可能贏
12/15 00:24, 23F
欸現實的問題反而不是這個,比較像後藤昭教授質疑的 欸我先說明他用的文字優雅太多了 幹啊你說違反什麼叫違反,最後就是二審法院看卷看完得到一個想法,然後去比一審的, 一比,幹,相異啊 那一定一審有違反經驗法則論理法則,讚 但實質上我國到底會怎麼操作,天知道啊就還沒施行 ※ 編輯: ApAzusa126 (114.24.77.143 臺灣), 12/15/2021 00:27:39

12/15 00:25, 2年前 , 24F
人民陪審制就是要反應國民對刑事處罰
12/15 00:25, 24F

12/15 00:25, 2年前 , 25F
的想法哪有可能跟你寫判決書
12/15 00:25, 25F

12/15 00:26, 2年前 , 26F
模擬的感覺是國民法官大部分都滿理性
12/15 00:26, 26F

12/15 00:27, 2年前 , 27F
但被告如果涉及酒駕或肇逃就準備吃屎吧
12/15 00:27, 27F

12/15 00:27, 2年前 , 28F
你叫一個沒受過訓練的國民法官上質詢台
12/15 00:27, 28F

12/15 00:28, 2年前 , 29F
誰還有論理法則拉
12/15 00:28, 29F

12/15 00:29, 2年前 , 30F
判決相異有可能是心證不一樣不一定是前
12/15 00:29, 30F

12/15 00:29, 2年前 , 31F
面判決不合理
12/15 00:29, 31F

12/15 00:34, 2年前 , 32F
國民法官參審案件也是受命法官要寫判決書
12/15 00:34, 32F

12/15 00:35, 2年前 , 33F
吧?不是像美國陪審團認定事實不用理由
12/15 00:35, 33F

12/15 00:36, 2年前 , 34F
所以一審的得心證理由應該會是經得起檢驗
12/15 00:36, 34F

12/15 00:38, 2年前 , 35F
而且今年也要把二審修成續審制了
12/15 00:38, 35F
從法制的角度我是覺得很尷尬,但理論上是支持 從我寫論文的角度:幹你娘 ※ 編輯: ApAzusa126 (114.24.77.143 臺灣), 12/15/2021 00:40:42

12/15 01:02, 2年前 , 36F
都快2022惹,讓AI來判不好嗎?
12/15 01:02, 36F

12/15 01:08, 2年前 , 37F
快寫論文
12/15 01:08, 37F

12/15 01:17, 2年前 , 38F
陪審團制不是陪審團判有罪無罪,法官
12/15 01:17, 38F

12/15 01:17, 2年前 , 39F
量刑嗎?二審再推翻有罪與否,不就形
12/15 01:17, 39F

12/15 01:17, 2年前 , 40F
同虛設?
12/15 01:17, 40F
1.我國採的並不是美國的陪審制,而是日本那種神奇的裁判員制幾乎照抄的產物 2.你當然還是要讓二審可以推翻一審的判斷,只是要什麼條件的問題 不能只說二審可以推翻就一審形同虛設 不然1000件上訴如果只推翻1件,那算形同虛設嗎? 答案應該是否啦 那重新回到比例問題,日本現在大概10左右,確實有教授認為還是偏高 那台灣我不確定比例會是多少,結果來說的話 ※ 編輯: ApAzusa126 (114.24.77.143 臺灣), 12/15/2021 01:26:42

12/15 01:24, 2年前 , 41F
國民法官跟陪審團有差 美國原則上
12/15 01:24, 41F

12/15 01:24, 2年前 , 42F
二審是法律審不會去管事實部分
12/15 01:24, 42F

12/15 02:21, 2年前 , 43F
推翻應該要有新事證足以讓案情逆轉
12/15 02:21, 43F

12/15 02:21, 2年前 , 44F
我說的是證據不變,二審推翻形同虛設
12/15 02:21, 44F

12/15 02:22, 2年前 , 45F
打錯,一審形同虛設
12/15 02:22, 45F

12/15 02:38, 2年前 , 46F
我不懂為什麼台灣的國民法官還是日
12/15 02:38, 46F

12/15 02:38, 2年前 , 47F
本的上級法院會有權推翻一審無罪耶
12/15 02:38, 47F

12/15 02:38, 2年前 , 48F
在美國基於no double jeopardy跟陪
12/15 02:38, 48F

12/15 02:38, 2年前 , 49F
審團immunity有jury nullification
12/15 02:38, 49F

12/15 02:38, 2年前 , 50F
的制度 只要acquit被告基本上就判決
12/15 02:38, 50F

12/15 02:38, 2年前 , 51F
確定了 如果最後還可以再改判被告有
12/15 02:38, 51F

12/15 02:39, 2年前 , 52F
罪那讓人民參審意義是啥
12/15 02:39, 52F
這個我也不懂,因為台灣明明也有抄韓國,但韓國就是有(雖然是實務判決確認的) 學說上像陳運財教授好像有提出限制檢察官上訴權,後藤昭教授也有提到一審判決有罪無 罪在二審審查標準應該不同 但我的猜測,日本沒這個規定的原因,應該是在於裁判員法是日本做為「改變精密司法弊 病」的手段,對其他問題相對沒那麼在乎與關心 既有的東西就讓他東西沒壞就不要修 然後台灣就抄過來用

12/15 08:15, 2年前 , 53F
你這篇二審不會推翻一審的理由就只有專
12/15 08:15, 53F

12/15 08:15, 2年前 , 54F
任法官會尊重一審國民法官的判斷
12/15 08:15, 54F

12/15 08:16, 2年前 , 55F
但有讀過法律的應該都知道 法律人對於
12/15 08:16, 55F

12/15 08:17, 2年前 , 56F
一般人的經驗或論理法則是有多尊重
12/15 08:17, 56F

12/15 08:18, 2年前 , 57F
然後就本於二審法官自己的法確信重判
12/15 08:18, 57F

12/15 08:19, 2年前 , 58F
如果法律沒有明訂限縮二審法官的職權
12/15 08:19, 58F

12/15 08:19, 2年前 , 59F
我是不相信改判率會有明顯的下降
12/15 08:19, 59F
不是啊,上訴構造的改變幾乎可以說一定會影響維持率 問題在影響多少而已

12/15 10:19, 2年前 , 60F
法界最好是會下放權力給法盲麻瓜...
12/15 10:19, 60F

12/15 10:19, 2年前 , 61F
台灣這種半殘的國民參審制 就演演戲而已
12/15 10:19, 61F
※ 編輯: ApAzusa126 (114.24.98.218 臺灣), 12/15/2021 10:33:40
文章代碼(AID): #1XkC1_s9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XkC1_s9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