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歲男童遭比特犬撕咬亡…傷勢曝光!小身軀「胸腔到肚臍全扯開」

看板Gossiping作者 (慢慢來~不要急)時間4年前 (2021/12/04 01:54), 編輯推噓-2(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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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之銘言: : ※ 引述《sanae0307 (防空棲姬人柱力)》之銘言: : : 台灣沒有堡壘原則 : : 但法律上也很明確自家是私領域 : : 私領域內防盜措施造成的人員傷害,屋主基本上根本沒有錯 : 聽你放屁! : 在法律中生命的價值遠大於財物的價值, : 為了保護財產傷害小偷的生命法益, : 不符合法律的比例原則,屋主仍然要因防衛過當, : 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聽你在放屁 狗咬死小孩跟防衛過當有個屁關係? 整件事情其實很單純啊 就是看有沒有過失而已 今天養比特犬還沒有違法 飼主也已經盡到該盡的義務 請問有什麼過失嗎? 小孩闖入是可歸責於飼主嗎? 當然三歲小孩對他也不會有期待的可能 完全就是小孩父母的問題 為什麼可以把三歲小孩獨自留在家 為什麼可以讓三歲小孩跑出家門外遊蕩 不要扯什麼如果不養比特犬就不會出事 飼主他媽需要為失職的父母去負責嗎? 不要說什麼狗本 如果今天是因為飼主沒有盡到該盡的責任 讓狗跑出去咬死小孩 那飼主該被狗幹 今天人家就把狗拴在自己家裡 不然還要怎樣? : : 因為自己家在預期上是不會有不速之客的 : : 所以即使沒有堡壘原則,當然也是不需要考慮萬一有入侵者被防盜設施之類的弄到可能 : 會殘 : : 廢或死亡的情況 : : 不然要是家裡有放毒蛋糕打算殺老鼠,只有告訴家人而沒有明確表示 : : 結果鄰居小孩闖入吃掉,被毒死在那邊或是好一點的洗腎一輩子 : : 難道屋主也要被當殺人犯嗎? : 聽你放屁! : 如果明知老鼠藥可能被鄰居小孩吃掉,那就是不確定殺人,依殺人罪起訴。 : 如果不曉得老鼠藥會被小孩吃點,那就是過失殺人,依過失殺人起訴。 : : 這個道理懂不懂? : : 就是不會預期到沒受邀的闖入者存在 : : 當然也不會以此做考慮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86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37.2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8554047.A.AD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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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風會被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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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新聞有寫 屏東那隻比特犬沒有申請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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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登記 也沒有結紮 等於是非法飼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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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農委會要修法管制比特犬及惡霸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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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咬傷 不能咬死 因為罪不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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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有呼籲飼養這兩種狗的飼主要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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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辦法控制 那就不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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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這麼確定飼主沒過失?你看過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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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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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為飼主抱屈什麼?農業處初步調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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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該比特犬並未植入晶片、未做寵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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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動保法》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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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動物應該關在籠子了 不然就要有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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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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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法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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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三歲小孩能亂跑 不怪父母 怪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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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孩很乖的 都狗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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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三歲小孩能亂跑 不怪父母 怪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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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三歲小孩亂跑被車子撞死都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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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怪父母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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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沒有養過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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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狗有登記有晶片 他今天就不會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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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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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養比特犬有沒有違法跟本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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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關,狗咬死人就是咬死人,就算是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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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娃娃,飼主也不會被減刑,違法飼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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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農委會的事,最多行政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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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違反動保法是一回事,咬死小孩是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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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事,不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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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鎖門, 三歲小孩誤闖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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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3:16, 4年前 , 31F
靠背動保法19條管的是你有沒有登記寵物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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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3:16, 4年前 ,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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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3:17, 4年前 , 33F
把他跟咬死小孩混為一談是在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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